- 包1(标的物种数:1)
- 保证金金额:¥20,000.00 包合计:1,580,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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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其他建筑工程
需求描述
基槽土石方开挖、回填、片石挡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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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0,000.00 | 1(件) | ¥1,58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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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开始时间:2024-09-23 09:00:0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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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24-09-23 17:00:0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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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详见本公告“标的信息”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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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綦江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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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重庆致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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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6601 0104 0010 156
- 注:请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截止之前向重庆致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缴纳保证金,否则投标(报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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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必须上传: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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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付时间: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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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付地点:綦江区石角镇老瀛山环线千秋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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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验货方式: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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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合同为单价合同,报价方式为工程量清单报价。承包商以竞争性比选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范围的施工图及图说、答疑、补遗、国家及重庆市技术和经济规范为标准,按照交通部交公发2007年《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交通部交公发2007年33号文《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2007)、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执行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B06-2007)、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的通知》(渝交委〔2016〕26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计量规范(渝内字〔2016〕009号)、安全生产费按执行渝交委安〔2014〕32号文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全生产使用费管理办法)计等相关配套文件为依据,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投标函中的总报价必须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承包商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第二条中所述的本工程合同段比选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包括承包商应完成本招标范围的所有工程所采取的一切措施费等,如果有任何遗漏,均被视为承包商已经在其综合报价中考虑。承包商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并以承包商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若承包商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与竞争性比选文件工程量清单不一致,形成影响工程结算争议的,以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2.本工程总报价最高限价为:1580000元,其中安全生产费:¥23204元。承包商的投标总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为发布的工程清单表内的单价按最高限价总报价1580000元与工程量清单汇总表内汇总价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后的单价)不能超过发包人给出的最高限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安全生产费必须按暂定金额填报,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比选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3.承包商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地质情况、进出场道路、拆迁干扰、储存空间、装卸限制、行车干扰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比选人不再另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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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付款方式:
乙方在工程全面完工,并完成工程资料编制,经区交通运输委联合镇全面验收合格且补助资金到镇后,按程序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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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标(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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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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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致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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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罗开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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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860239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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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市綦江区石角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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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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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3-4825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