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我局网络舆情监控服务续约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2/05/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
采购人:兰州市民政局信息中心
项目名称:网络舆情监控服务续约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4.3万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网络舆情监控服务项目是为做好我局网络舆情,网络舆情信息,同时围绕全市民政工作动态,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对重大网络舆情进行监测、研判,迅速、准确、全面地为全市民政管理工作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二、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根据网络舆情监控服务的正常开展及运维服务的延续性,同时该项服务内容一定程度涉密,为避免其他潜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本项目拟由原服务商继续提供服务。
三、拟定的实施单位理由
甘肃兰州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兰州市内唯一一家集“网络舆情监测服务”、“网络舆情培训服务”、“互联网整合新闻宣传服务”于一体的公司,依托兰州互联网新闻中心的人才和技术力量,在大数据分析、舆情监测、危机应对和舆情人才培养等领域处于领先地位。长期以来,为我市各级党政机构和企事业单位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数据和舆情服务,理论积淀和实践经验深厚成熟。网络舆情监控服务续约项目自2018年以来,一直由甘肃兰州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负责平台搭建和运维,为了保证业务统一性、数据兼容性,同时该项目为延续性项目,需要熟悉我局业务工作和业务流程的专业人才和技术做支撑,要对大数据分析、舆情监测、危机应对、舆论引导和舆情人才培养等业务极其熟悉,以便更好的服务,谈判对象单一明确,同时也要具备研发型、延续性的标准。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继续由甘肃兰州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服务。
四、公示期限
2022年5月27日至2022年6月3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并同时抄送采购代理机构。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兰州市民政局
联 系 人:蔡星阅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55号
联系电话:18794887818
七、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采购人:兰州市民政局信息中心
项目名称:网络舆情监控服务续约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4.3万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网络舆情监控服务项目是为做好我局网络舆情,网络舆情信息,同时围绕全市民政工作动态,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对重大网络舆情进行监测、研判,迅速、准确、全面地为全市民政管理工作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二、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根据网络舆情监控服务的正常开展及运维服务的延续性,同时该项服务内容一定程度涉密,为避免其他潜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本项目拟由原服务商继续提供服务。
三、拟定的实施单位理由
甘肃兰州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兰州市内唯一一家集“网络舆情监测服务”、“网络舆情培训服务”、“互联网整合新闻宣传服务”于一体的公司,依托兰州互联网新闻中心的人才和技术力量,在大数据分析、舆情监测、危机应对和舆情人才培养等领域处于领先地位。长期以来,为我市各级党政机构和企事业单位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数据和舆情服务,理论积淀和实践经验深厚成熟。网络舆情监控服务续约项目自2018年以来,一直由甘肃兰州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负责平台搭建和运维,为了保证业务统一性、数据兼容性,同时该项目为延续性项目,需要熟悉我局业务工作和业务流程的专业人才和技术做支撑,要对大数据分析、舆情监测、危机应对、舆论引导和舆情人才培养等业务极其熟悉,以便更好的服务,谈判对象单一明确,同时也要具备研发型、延续性的标准。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继续由甘肃兰州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服务。
四、公示期限
2022年5月27日至2022年6月3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并同时抄送采购代理机构。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兰州市民政局
联 系 人:蔡星阅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55号
联系电话:18794887818
七、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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