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15单元02街坊首开区项目住宅、公寓建筑方案设计(标段二)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概况我要投标申请电子保函
项目名称:妈湾15单元02街坊首开区项目
项目编号:2304-440305-04-01-101441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15单元02街坊首开区项目住宅、公寓建筑方案设计(标段二)
招标项目编号:2304-440305-04-01-101441005
工程类型: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15单元02街坊首开区项目住宅、公寓建筑方案设计(标段二);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8-08 09:00 至 2023-09-21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9-11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9-15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前海蛇口启迪实业有限公司
经办人:徐工、方工
办公电话:18820163960
传真:
手机号码:18820163960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怡海大道招商局经贸中心一期A座22层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304-440305-04-01-101441005001
标段名称:15单元02街坊首开区项目住宅、公寓建筑方案设计(标段二)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9-21 18:00
招标部分估价:108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招标范围:建筑设计:方案设计;
主要投标成果:展板;演示文件;
计划总投资:1000000 万元
工程地址: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妈湾片区15单元02街坊
评标方法:记名投票法
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单位)不得超过2个。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与另外的设计机构组成联合体重复报名参加,也不得以顾问的形式参加本次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周期:无
投标补偿:定标委员会采用直接票决法,在方案评审委员会研究评选出的不排序的前三名设计单位中确定中标人,其余两名设计单位并列第二名。
(1)定标时排序第一名的为中标人,将被授予合同,无方案补偿费,并列第二名(两名)分别给予方案补偿费30万元,其余单位没有方案补偿费。
(2)若所有通过评标程序的投标文件,经招标人判定,均无法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人将终止招标。同时仅针对通过评标程序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在方案评审委员会研究评选出的不排序的前三名设计单位中确定第一名,排序第一的投标人给予方案补偿费50万元,并列第二名(两名)分别给予方案补偿费30万元,其余单位没有方案补偿费。
(3)如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无法履约且业主不使用该方案,不予以补偿。招标人依法有权组织重新定标,重新定标确认的中标单位授予合同(无任何方案补偿费)。
投标保证金:0 万元
项目概况:首开区项目总投资额暂定为1000000.0万元。该项目位于前海合作区妈湾片区15单元02街坊,包括02-01、02-02、02-03地块,总占地面积约为476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40000平方米,地上总计容建面为241736平方米,其中,公寓计容建面为98000平方米,住宅计容建面为111200平方米,商业计容建面为12016平方米,经营性文化教育医疗计容建面为4890平方米,公共服务配套计容建面为15630平方米(包括:18班幼儿园5800平方米,门诊部400平方米,邮政所150平方米,汇聚机房25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3700平方米,公共厕所8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3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50平方米,社区便民服务站4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20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500平方米,普惠性托育园1000平方米),地块建筑须符合航空限高绝对标高153.7米的要求,其中 02-02 地块建筑限高 120m。本项目配建道路有:规划三街(妈湾二路-妈湾一路)395米、自贸大街(听海大道-规划四街)302米、规划四街(妈湾二路-妈湾一路)400米;本项目配建绿地包括02-09和02-07地块共约6210平方米。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最终用地指标以用地规划许可证信息为准。
企业资质要求:
无
其他资质:1)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港澳台地区或中国境外具有地区或本国合法的主体资格的机构、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境外企业须提供相关商业登记信息并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且须提供中文译本;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登记或注册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单位)不得超过2个。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与另外的设计机构组成联合体重复报名参加,也不得以顾问的形式参加本次投标。
3)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设计人员应为该投标人的在册人员,项目负责人及主创设计师须直接参与投标全过程。为了保证项目设计人员对中国地区背景和相关要求的准确理解,项目设计人员中应至少有一名通晓汉语的人士。
4)项目负责人不作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不作要求。
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信息
重要提示: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否则投标将不予受理:
(1)参加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程的企业必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境外企业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流程如下: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我要登录网上投标系统→我要登记;
(2)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建设工程数字证书办事指南》;
(3)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8、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9、资格预审项目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jylc3)。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妈湾15单元02街坊首开区项目
项目编号:2304-440305-04-01-101441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15单元02街坊首开区项目住宅、公寓建筑方案设计(标段二)
招标项目编号:2304-440305-04-01-101441005
工程类型: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15单元02街坊首开区项目住宅、公寓建筑方案设计(标段二);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8-08 09:00 至 2023-09-21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9-11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9-15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前海蛇口启迪实业有限公司
经办人:徐工、方工
办公电话:18820163960
传真:
手机号码:18820163960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怡海大道招商局经贸中心一期A座22层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304-440305-04-01-101441005001
标段名称:15单元02街坊首开区项目住宅、公寓建筑方案设计(标段二)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9-21 18:00
招标部分估价:108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招标范围:建筑设计:方案设计;
主要投标成果:展板;演示文件;
计划总投资:1000000 万元
工程地址: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妈湾片区15单元02街坊
评标方法:记名投票法
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单位)不得超过2个。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与另外的设计机构组成联合体重复报名参加,也不得以顾问的形式参加本次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周期:无
投标补偿:定标委员会采用直接票决法,在方案评审委员会研究评选出的不排序的前三名设计单位中确定中标人,其余两名设计单位并列第二名。
(1)定标时排序第一名的为中标人,将被授予合同,无方案补偿费,并列第二名(两名)分别给予方案补偿费30万元,其余单位没有方案补偿费。
(2)若所有通过评标程序的投标文件,经招标人判定,均无法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人将终止招标。同时仅针对通过评标程序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在方案评审委员会研究评选出的不排序的前三名设计单位中确定第一名,排序第一的投标人给予方案补偿费50万元,并列第二名(两名)分别给予方案补偿费30万元,其余单位没有方案补偿费。
(3)如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无法履约且业主不使用该方案,不予以补偿。招标人依法有权组织重新定标,重新定标确认的中标单位授予合同(无任何方案补偿费)。
投标保证金:0 万元
项目概况:首开区项目总投资额暂定为1000000.0万元。该项目位于前海合作区妈湾片区15单元02街坊,包括02-01、02-02、02-03地块,总占地面积约为476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40000平方米,地上总计容建面为241736平方米,其中,公寓计容建面为98000平方米,住宅计容建面为111200平方米,商业计容建面为12016平方米,经营性文化教育医疗计容建面为4890平方米,公共服务配套计容建面为15630平方米(包括:18班幼儿园5800平方米,门诊部400平方米,邮政所150平方米,汇聚机房25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3700平方米,公共厕所80平方米,社区管理用房3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50平方米,社区便民服务站4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200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500平方米,普惠性托育园1000平方米),地块建筑须符合航空限高绝对标高153.7米的要求,其中 02-02 地块建筑限高 120m。本项目配建道路有:规划三街(妈湾二路-妈湾一路)395米、自贸大街(听海大道-规划四街)302米、规划四街(妈湾二路-妈湾一路)400米;本项目配建绿地包括02-09和02-07地块共约6210平方米。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最终用地指标以用地规划许可证信息为准。
企业资质要求:
无
其他资质:1)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港澳台地区或中国境外具有地区或本国合法的主体资格的机构、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境外企业须提供相关商业登记信息并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且须提供中文译本;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登记或注册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单位)不得超过2个。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与另外的设计机构组成联合体重复报名参加,也不得以顾问的形式参加本次投标。
3)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设计人员应为该投标人的在册人员,项目负责人及主创设计师须直接参与投标全过程。为了保证项目设计人员对中国地区背景和相关要求的准确理解,项目设计人员中应至少有一名通晓汉语的人士。
4)项目负责人不作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不作要求。
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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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否则投标将不予受理:
(1)参加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程的企业必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境外企业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流程如下: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我要登录网上投标系统→我要登记;
(2)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建设工程数字证书办事指南》;
(3)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8、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9、资格预审项目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jylc3)。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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