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合肥师范学院锦绣校区原学生水房空地场地出租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12023ah1001454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合肥师范学院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

出让公告 补充/变更公告 候选人公示 结果公告 进场交易见证书 合同及履约
开标倒计时
小时 分钟
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名称: 合肥师范学院锦绣校区原学生水房空地场地出租
项目法人:合肥师范学院项目地址:安徽省
立项批文名称:项目审批单位:
监督部门:未选择监管机构代理机构:
交易平台: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项目建立时间:2023-11-30 16:52:04.0
公告正文
  • 标的基本信息
  • 出租方情况
  •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标的资产信息
  • 交易机构
  • 项目附件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L12023AH1001454
    标的名称 合肥师范学院锦绣校区原学生水房空地场地出租
    出租底价 40万元/年
    出租面积(平方米) 280
    挂牌开始日期 2023-11-30
    挂牌截至日期 2023-12-19
  • 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 合肥师范学院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40000485002433U
  • 招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租赁期限 5
    租赁期限单位
    定价依据 其他
    租赁面积说明

    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租金调整方式 不涉及
    资产概述

    1、拟出租标的为合肥师范学院锦绣校区原学生水房空地场地,标的出租面积约280㎡,租金底价为人民币40万元/年,租期5年,无免租金装潢期,履约保证金为实际成交价前三个月月租金之和,竞价保证金为人民币12万元。

    2、标的挂牌价为年租金,标的年租金按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计算。

    3、租金按年支付,先付款后使用。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场地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方在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前须向出租方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并与首期租金,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不计息退还。

    4、标的现无租赁,整体出租,不分割。

    5、出租标的起租期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6、现场勘察人:叶科长        联系电话:0551-6284 8908/6367 6225

    其他招租条件

    1、承租方使用上述场地必须符合场地设计用途及《合肥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出租标的仅限用于从事快递业务,禁止经营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业,不得从事有安全隐患及其他有碍相关秩序的行业。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场地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2、出租标的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移交,出租标的内遗留的杂物等由承租方负责清理。

    3、租赁期内,承租方所提供的服务价格必须符合政府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服务价格不得高于学校周边同等服务价格,做到明码标价,并在商品旁醒目位置规范统一标示。

    4、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场地。

    5、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场地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场地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门前三包等相关费用,如在租赁期内产生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6、租赁期内,承租方如因运营需要,需要搭建单层建筑物或构筑物的,需将建设方案经有资质的建设单位盖章确认后,报出租方备案。建筑物或构筑物应为钢结构为主体的单层活动板房。承租方须按照《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2020)的标准进行施工,建设完成后承租方应提交有验收资质的验收公司出具的验收报告至出租方。

    7、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租赁场地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场地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场地结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租赁场地的装修、装潢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租期内承租方要求提前退租的,须承担违约责任。

    9、承租方须配合出租方通过建立统一综合服务平台,借助市场和信息技术的手段对校园现有的各快递服务网点进行整合,对校园快递活动进行综合管理,集中收发,统一配送。承租方须与快递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实现代理集中配送服务,签约的快递公司数量至少包含邮政(EMS、包裹)、中通、申通、圆通、百世、韵达、天天、顺丰、京东、极兔等快递公司中的6家。

    10、《场地租赁合同》签订要求:

    (1)场地租期3+2年。合同采用1+1+1+1+1方式签订;

    (2)续签条件:租赁期第三年度经营期结束前一个月,出租方将对承租方的经营情况进行考核,如承租方经营状况良好,无违约行为,续签下一年度《场地租赁合同》,最多续签2次。第四、五年度的《场地租赁合同》须在租赁期开始前签订。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或者经营服务达不到学校要求的或者承租方有重大违约行为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合同终止所带来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将收回标的另行招租,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场地租赁合同》中约定;

    (3)合同终止。《场地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租赁场地期间搭建的单层建筑物或构筑物等固定设施以及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场地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1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场地租赁合同》(式样)。

    12、意向承租方应于本公告期内登录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皖e云”系统(网址:https://wey.aaee.com.cn),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意向承租方须将竞价保证金支付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收款银行账户,意向承租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保证金交纳详见“皖e云”系统“帮助中心”——“用户指引”。

    13、意向承租方线上办理承租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e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e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1)意向承租方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承租方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或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复文件);

    (2)意向承租方须自行下载并签署《线上一次性报价须知、操作指引》、《一次性报价承诺函》(《线上一次性报价须知、操作指引》、《一次性报价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

    (3)意向承租方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由邮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4)意向承租方须提供正在经营的3家及以上(含3家)高校快递业务(同一院校不同校区不重复计算)的业绩证明材料;

    (5)意向承租方须提供与邮政(EMS、包裹)、中通、申通、圆通、百世、汇通、韵达、天天、顺丰、京东和极兔等快递公司中至少6家快递公司的合作协议;

    (6)本公告“承租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14、承租方自《成交结果确认书》出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接出租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场地租赁合同》。

    15、承租方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将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且不涉及竞价保证金扣除情形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竞价保证金(不计息)。

    16、该项目采取线上一次性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意向承租方在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须按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与线上一次性报价:

    (1)最高报价者为1家,则最高报价者为承租方。

    (2)最高报价者为2家及以上,则所有最高报价者在一次性报价结果确定后的第二个工作日,以一次性报价中相同最高报价为起始价格进行网络竞价,网络竞价中最高报价者为承租方。

    承租资格条件

    1、凡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正在经营的3家及以上(含3家)高校快递业务业绩,且与邮政(EMS、包裹)、中通、申通、圆通、百世、汇通、韵达、天天、顺丰、京东和极兔等快递公司中至少6家快递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均可参与竞租;

    2、意向承租方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由邮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3、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联合体参与竞租;

    4、出租方职工、各种形式的合同工、临时聘用人员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竞租。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竞价保证金不得由他方代缴。

    2、凡是被全国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此次竞租。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意向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3、为保护出租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招租事项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标的全部情况。非因出租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出租方和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的竞价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竞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意向承租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未在线上一次性报价中报价导致项目未成交的;

    (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以一次性报价的最高报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4)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场地租赁合同》的。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3-11-30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自然日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处置方案
    报价方式 一次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保证金设定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标的资产信息
    不动产
    标的状态 闲置
    出租标的地址 合肥师范学院锦绣校区
  •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联系人 王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51-6287 1614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21楼
  •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合同-快递站(式样).docx线上一次性报价须知、操作指引、承诺函.doc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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