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电建水电一局柳河县2024年藏粮于地藏粮于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施工二标段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3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12/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1-24026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强0431-8797497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30
公告正文
招标采购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柳河分公司
招标顶目编号:POWERCHINA-0101-240263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1-240263
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柳河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
 
询比采购文件
 
 
 
 
 
 
采购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柳河分公司
二○二四年十二月
中国·长春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1-240263
一、采购条件
受水电一局柳河分公司委托(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商品混凝土,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柳河县2024年藏粮于地藏粮于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采购范围:柳河县2024年藏粮于地藏粮于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混凝土。
3、采购数量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m³
备注
1
商品混凝土
C30F250
29734
 
2
商品混凝土
C30F250早强防冻-20
320
 
3
商品混凝土
C15
2095
 

4、交货时间:买方提前24小时向卖方提交混凝土需求计划,卖方根据买方提报计划送货。
5、交货地点: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罗通山镇街里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柳河县2024年藏粮于地藏粮于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施工二标段项目部25公里范围内。
6、质量要求:
(1)产品质量严格执行《普通混凝土配比设计程》(JGJ55)、《预拌混凝土》(GB/T14902)、《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建筑工程冬季施工规程》(JGJ/T104)等现行有效的国家或行业有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卖方按照买方的要求时间出具每一批次的实验报告。
(2)买方人员及相关部门对货物质量验收合格,并不免除卖方对货物的质量瑕疵担保责任,因货物质量问题在施工中发生安全及质量事故的,卖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买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预拌混凝土发现质量问题,买方应在 2 小时内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收到通知后 2 小时内赶到现场,买卖双方共同确认责任;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建设单位、工程监理、有关建设主管部门等共同确认责任。属于买方施工原因导致出现质量问题的,责任由买方承担;属于供货质量责任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全部损失。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竞标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2、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搅拌站距本项目工地最大直线距离原则上不得超过55公里。
4、竞标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竞标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禁止竞标的情形。
6、竞标响应人应具有混凝土供货业绩,近3年内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
7、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位,请于2024年10月15日15: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免费提供。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2月 30日 15 时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集采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等流程须各供应商在线进行操作。请登陆https://ec.powerchina.cn/caHandle.html联系客服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响应文件递交失败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2)各供应商须登陆集采平台使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与供应商。
    4、递交响应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响应文件递交和开启。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响应文件无法递交和开启的,由供应商承担其全部后果。
5、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六、评标办法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综合评估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3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多于等于5家时,首先按评标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竞标”的,按照评标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满足3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3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和集采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和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柳河分公司             
地    址: 长春市绿园区锦西路933号
邮    编: 130000                                     
联 系 人: 张强                                      
电    话: 0431-87974974(转 8217)                  
 
九、纪检监督机构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
向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0431-87982023)提出投诉
 
                                                           
 
 
 
2024年12月18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采购人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1.1.3
采购机构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1.1.4
采购项目名称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1.1.5
项目地点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1.3.1
采购范围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1.3.2
交货时间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1.3.3
交货地点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1.3.4
质量要求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1.4.1
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1.4.3
付款方式
先货后款,无预付款,双方每月21日对账,对账周期为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结算以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为准,对账经双方确认后卖方根据买方要求在当月30日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到发票后3个月内支付卖方发票金额的97%,剩余3%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30天内无息返还。
    质保期:货到买方现场12个月
 
2.1
现场踏勘
☑不组织
2.2
预备会
☑不召开
2.2.1
供应商提出澄清的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8日15时00分前
2.2.2
采购人澄清答复的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8日15时00分前
2.3.1
对采购文件修改的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30日15时00分前
3.2.3
报价要求
1、单价(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包含**%增值税专用发票、拌混凝土原材料、生产成本、合理利润、保险费、运输费、过江过路过桥费;包括其他运抵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费用。另外卖方将货物运输至买方指定地点之前的所有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卖方承担。
2、发票条款: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合同执 行期间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按照税前价不变的原则调整后 的税率执行
3.3.1
响应文件有效期
90天
3.4.1
响应保证金
无保证金
3.5.2
财务情况表
提供近3年各年度的会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审计报告等。
3.5.3
业绩情况表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
签字或盖章要求
响应文件封面盖单位章,响应文件内容按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签字并盖单位章。
4.1.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详见询比采购公告
4.1.2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5.1
开启时间和地点
线上开标
6.3
评审方法
详见评标办法
7.4.1
履约担保

10
是否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全流程□半流程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公司管理制度,本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范围、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和质量要求
1.3.1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交货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交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4.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
(9)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er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8)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询比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询比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踏勘
1.10预备会
无预备会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1.2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产品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采购文件作出响应。
1.11.3响应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采购文件
2.1 采购文件的组成及内容
2.1.1采购文件包括:
(1)询比采购公告(或询比采购邀请书);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及附件;
(5)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
(6)需求一览表;
(7)技术规范;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者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过集采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向采购人提出,要求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采购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天前在集采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公布。
2.2.3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采购文件的修改
2.3.1采购人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2.3.2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修改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5天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4 对采购文件的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
3.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响应保证金
(4)资格审查资料
(5)报价表
(6)商务偏差表
(7)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8)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1)技术偏差表
(2)交货计划表
(3)响应说明书及技术资料
(4)供应商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
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报价
3.2.1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总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为准,修正总报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修改响应函中的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响应文件有效期
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
3.4 响应保证金
无响应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应附生产厂家资格等材料的复印件:
(1)供应商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设备进场验收证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产品取得证书”应提供国家授权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复印件。
3.6 备选方案
3.6.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递交备选方案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方案,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6.2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方案的,只有成交人所递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审小组认为成交人的备选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
3.6.3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响应文件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进行编写。
3.7.2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交货期、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上加盖电子印章。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递交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有附表。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供应商通过下载采购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5.开启
5.1 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开开启,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启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启:
(1)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公布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2)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启记录上签字确认
(3)开启结束。
5.3 开启异议
供应商对开启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现场提出来,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记录在案。
6.评审
6.1 评审小组
6.1.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
6.1.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投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审方法
6.3.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3.2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采购人根据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按管理制度确定成交人。
7.2 成交通知
根据定标结果,在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平台(网址:https://ec.powerchina.cn)上公示三天。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7.3 履约担保

7.4 签订合同
7.4.1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询比和不再询比
8.1 重新询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重新询比: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家的;
(2)经评审小组评审否决所有响应文件的。
8.2 不再询比
重新询比后,供应商仍少于3家或者经评审小组评审后所有响应文件被否决的。
8.3 转为竞争性谈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供应商为2家时,经批准可以转为竞争性谈判。
8.4 转为单一来源谈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供应商只有1家时,经批准可以转为单一来源谈判。
9.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相关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或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 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务或者其它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它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5日内向公告/邀请书中所公布的纪检监督机构提出投诉。投诉采用书面形式,投诉内容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关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投诉人是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是否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本采购项目是否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全流程:供应商通过集采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办理数字证书、下载安装投标管家、CA证书插件等投标工具,远程在线编制、加密、上传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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