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林荫道营造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7/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林荫道营造项目
二、项目需求:
(一)项目简介
1、项目概况
根据《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落实“山海连城绿美深圳”生态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和《2023年深圳市林荫道及增种乔木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计划开展林荫道抚育工作,实施城市绿化美化提升行动,提升城市绿化服务质量。现将林荫道营造项目通过向社会公开询价。
2、项目服务范围
项目位于深汕特别合作区大同路,长度约400米,主要包括种植开花乔木、营造特色花景、摆放公共文化小品设施、开展林荫道相关宣传、以及在道旁绿地修建一个约400平方共建花园等服务工作。具体可以根据实际现场情况自行设计并报价,在限定的工期内完成服务工作,达到合格质量验收标准。
3、项目承包方式
(1)本项目拟采用“总价包干”方式。报价应包含本项目人工、材料、机械费等的政策性调整和市场价格变化之风险,项目核定总价后原则上不会因此作调整。
(2)本项目服务期间,小品、花箱等设施修缮费用由服务单位负责。实际结算费用不得超过合同价,服务单位须无条件服从。
(3)若乙方实际产生的总工作量对应的费用低于合同总金额的,则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进行结算;实际产生的工作量对应的费用超过合同总金额的,按照合同总金额进行结算。
(二)项目服务要求
(1)熟悉《2023 年林荫道评分细则》和《深圳市林荫道认定专家评审细则》文件要求,根据指定环境开展相关设计及采购服务工作,包含:方案设计、苗木采购搭配、小品设施搭配等。
(2)自行进行现场调研,快速向甲方汇报工作方案,根据项目计划进度安排,限时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工作成果。
(3)设计及施工提供全过程参与服务,至项目完成林荫道评审工作(具体以合同签约为准)。
(4)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任务。
(5)管养期三个月。
(三)项目服务内容(具体以实际现场和甲方要求为准)
备注:1.投标单位需参考以上服务清单明细表报价。
2.服务要求:(1)合同签订5天内完成项目实施的准备工作,包括工作大纲和实施细则的编制;
(2)合同签订10天内完成共建花园场地和林荫道的调研;
(3)合同签订30天内完成共建花园场地和林荫道的建造,并提交所有的过程文件及记录;
(4)完成建造后,需培育和组织志愿者对场地进行维护和举办与场地相关的各种活动。
(四)服务成果要求
1.乙方需要按照《美丽深圳社区共建花园工作手册》(附件3)内容执行,并做好每一个步骤的过程文件的记录以及总结。项目制作所用材料、设备均应符合国家标准及安全规范要求,在营造过程中采取足够的安全措施。
2.参照《2023 年林荫道评分细则》(附件4)和《深圳市林荫道认定专家评审细则》文件标准(附件5),林荫道抚育项目评分达85分以上。
(五)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自结清合同价款之日终止。
2、付款方式:按照实际签订的合同约定付款方式。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由双方协商并写于合同内。
4.注意事项:(1)中标人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2)有深圳市共建花园或林荫道类似项目案例者优先。
(3)结算款与共建花园和林荫道最终得分挂钩(分别计算),最终得分F≥95,则不扣款;90≤F<95,扣合同额5%;85≤F<90分,扣合同额15%;F≤85扣合同额30%。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报价明细根据可自行灵活设计(详看附件1,另需附上本单位营业执照)。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7月6日上午9:00至2023年7月12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局办:cgzhzfj_zczy@szss.gov.cn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1楼
项目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 0755-22101464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1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共建花园和林荫道营造项目报价单.wps
附件2共建花园项目清单0705.xls
附件3美丽深圳社区共建花园建设手册.docx
附件4.2023林荫道评分细则.wps
附件5深圳市林荫道认定专家评分细则.xlsx
二、项目需求:
(一)项目简介
1、项目概况
根据《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落实“山海连城绿美深圳”生态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和《2023年深圳市林荫道及增种乔木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计划开展林荫道抚育工作,实施城市绿化美化提升行动,提升城市绿化服务质量。现将林荫道营造项目通过向社会公开询价。
2、项目服务范围
项目位于深汕特别合作区大同路,长度约400米,主要包括种植开花乔木、营造特色花景、摆放公共文化小品设施、开展林荫道相关宣传、以及在道旁绿地修建一个约400平方共建花园等服务工作。具体可以根据实际现场情况自行设计并报价,在限定的工期内完成服务工作,达到合格质量验收标准。
3、项目承包方式
(1)本项目拟采用“总价包干”方式。报价应包含本项目人工、材料、机械费等的政策性调整和市场价格变化之风险,项目核定总价后原则上不会因此作调整。
(2)本项目服务期间,小品、花箱等设施修缮费用由服务单位负责。实际结算费用不得超过合同价,服务单位须无条件服从。
(3)若乙方实际产生的总工作量对应的费用低于合同总金额的,则按照实际产生的费用进行结算;实际产生的工作量对应的费用超过合同总金额的,按照合同总金额进行结算。
(二)项目服务要求
(1)熟悉《2023 年林荫道评分细则》和《深圳市林荫道认定专家评审细则》文件要求,根据指定环境开展相关设计及采购服务工作,包含:方案设计、苗木采购搭配、小品设施搭配等。
(2)自行进行现场调研,快速向甲方汇报工作方案,根据项目计划进度安排,限时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工作成果。
(3)设计及施工提供全过程参与服务,至项目完成林荫道评审工作(具体以合同签约为准)。
(4)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任务。
(5)管养期三个月。
(三)项目服务内容(具体以实际现场和甲方要求为准)
序号 | 内容 | 规格 | 数量 |
1 | 宫粉紫荆 | 胸径15cm,冠幅150-200cm | 6株 |
2 | 井盖彩绘 | / | 约100平方米 |
3 | 特色花箱 | 长宽高100*50*80cm | 10个 |
5 | 特色坐凳 | 根据现场自由设计 | 10张 |
6 | 铺草皮 | 10-20cm | 200平方米 |
7 | 清表、回填土 | 清运30cm表层 | 200平方米 |
8 | 乔木修剪 | 以榕树为主 | 25棵 |
9 | 宣传工作 | 开展林荫道相关宣传 | 至少2次 |
10 | 共建花园 | 400平方米,详见附件2《共建花园项目清单》 | 1 |
11 | 管养 | / | 3个月 |
注:具体根据实际现场情况和需求进行服务工作。 |
备注:1.投标单位需参考以上服务清单明细表报价。
2.服务要求:(1)合同签订5天内完成项目实施的准备工作,包括工作大纲和实施细则的编制;
(2)合同签订10天内完成共建花园场地和林荫道的调研;
(3)合同签订30天内完成共建花园场地和林荫道的建造,并提交所有的过程文件及记录;
(4)完成建造后,需培育和组织志愿者对场地进行维护和举办与场地相关的各种活动。
(四)服务成果要求
1.乙方需要按照《美丽深圳社区共建花园工作手册》(附件3)内容执行,并做好每一个步骤的过程文件的记录以及总结。项目制作所用材料、设备均应符合国家标准及安全规范要求,在营造过程中采取足够的安全措施。
2.参照《2023 年林荫道评分细则》(附件4)和《深圳市林荫道认定专家评审细则》文件标准(附件5),林荫道抚育项目评分达85分以上。
(五)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自结清合同价款之日终止。
2、付款方式:按照实际签订的合同约定付款方式。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由双方协商并写于合同内。
4.注意事项:(1)中标人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2)有深圳市共建花园或林荫道类似项目案例者优先。
(3)结算款与共建花园和林荫道最终得分挂钩(分别计算),最终得分F≥95,则不扣款;90≤F<95,扣合同额5%;85≤F<90分,扣合同额15%;F≤85扣合同额30%。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报价明细根据可自行灵活设计(详看附件1,另需附上本单位营业执照)。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7月6日上午9:00至2023年7月12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局办:cgzhzfj_zczy@szss.gov.cn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1楼
项目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 0755-22101464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1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共建花园和林荫道营造项目报价单.wps
附件2共建花园项目清单0705.xls
附件3美丽深圳社区共建花园建设手册.docx
附件4.2023林荫道评分细则.wps
附件5深圳市林荫道认定专家评分细则.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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