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泰州市海陵区检察办案中心项目跟踪及结算审核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1.31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8/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jtcg11-20240827c
预算金额21.31万元
招标联系人宋先生1885266830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仲主任1816856850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 的泰州市海陵区检察办案中心项目跟踪及结算审核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泰州市凤凰西路168号1号楼4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1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JTCG11-20240827C
项目名称:泰州市海陵区检察办案中心项目跟踪及结算审核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3120元。
最高限价为:213120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采购需求:新建海陵区检察办案中心,占地面积687.07㎡,建筑面积2106.15㎡;工程费用估算为1332万元。本次采购项目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供应商拟派本项目服务人员最少为3名,包括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项目组成员应配备有安装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
具体范围和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跟踪审计时间与施工同步(本项目施工工期300日历天),若遇工期延长情况时,跟踪审计费不作任何调整。结算审核时间为从接到竣工结算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之一。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应承诺具有相关造价咨询能力,且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50号相关规定;
(2)磋商供应商拟派本项目注册造价工程师投标截止时间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人员(不超过65周岁)提供退休证明。
4.对磋商供应商的其他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咨询服务商单位负责人或股东与施工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工程材料供应商或施工器械租赁等工程领域相关企业存在交叉股权关系或者管理等影响社会咨询企业独立性的,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泰州市凤凰西路168号1号楼410室)
方式:现场或网上购买领取,网上购买请与代理机构仲主任联系(电话:18168568501)
售价:伍佰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1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泰州市凤凰西路168号1号楼411室)
五、开启(开标时间)
时间: 2024年9月1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泰州市凤凰西路168号1号楼41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 1份;副本4份
2.本项目不接受响应人以邮递、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由其法人代表或持法人代表委托书的授权代表于开标前当面提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东风南路585号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18852668300
2.代理机构: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0523—86196188、17712705888
办公地址:泰州市凤凰西路168号1号楼410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先生        
电话:0523—86196188、17712705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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