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碚区采煤沉陷区天府户外拓展训练基地项目防水材料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8/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各受邀报价单位:

我单位负责碚区采煤沉陷区天府户外拓展训练基地项目,需要采购防水材料一批。贵单位如愿意参加我单位物资的报价,请按以下要求于202482710:00前将报价文件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www.epur.crccep.cn),过期无效,需求物资见附表1。

一、相关的要求

1、本次物资为明细采购,报价商报价时明确标的物的单价。

2、报价包含货物单价、装卸费、运费、税金以及其它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报价商应在报价时+详细载明。

3、报价商应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

4、结算价格:

  1)、实收数量×结算单价=结算货款。实收数量以现场验收数量为准,以双方经办人签字的现场验收单为结算依据,本期材料结算由乙方指定专人与甲方核对本期供货数量,并确认无误后乙方及时提供有效发票。

  2)、结算方式:乙方为甲方开具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以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铁建银信或其他金融产品方式进行结算支付货款。   

5响应报价收购商应积极响应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询价响应。

二、货款及结算方式

1、货款结算:结算货款=实收数量×结算价格。

实际采购数量以我单位收货数量为准,经甲乙双方经办人签字验收后,作为结算凭证。

2货款支付:①乙方供货量超过合同总额的20%开始办理上期结算,按实际供货数量计量,按实际供货金额的80%支付;

②以后供货量超过合同总额的20%,则按实际供货数量计量,按实际供货金额的80%支付,中间计量支付不超过实际总供货量计量的64%且不含增量部分、材料等变更部分;

③跟踪审计单位审定并出具审计报告后,支付至采购总金额的80%;

④项目通过国家审计机关(即北碚区审计局或其上级审计机关)或北碚区财政局或其他具备审核职能的上级主管部门审计后,甲乙双方办理结算,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预留结算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五年缺陷责任期满后,项目无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将质保金无息退还给乙方,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因甲方业主付款延迟或甲方资金紧张导致甲方延迟对付款的,根据风险共担原则,乙方同意延期支付且不计利息。

三、其它有关询价的内容

1、到站地点:重庆市北碚区天府镇

2、联系人:李雪明        联系电话:18841186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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