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安县文物保护服务中心新安县吕氏宅院南宅修缮二期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13.98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9/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3-107
预算金额113.98万元
招标联系人赵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金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先生1663798321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9
公告正文

新安县文物保护服务中心新安县吕氏宅院南宅修缮二期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

(招标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3-107)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新安县文物保护服务中心新安县吕氏宅院南宅修缮二期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13.99万元,招标人为新安县文物保护服务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采购共1个包。主要为新安县文物保护服务中心新安县吕氏宅院南宅修缮二
期工程项目,修缮内容包括南宅四进院上房及东西厢房、四进院院落整治及东侧围墙等内容。
(详见采购文件、清单及图纸(如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安县文物保护服务中心新安县吕氏宅院南宅修缮二期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安县文物保护服务中心新安县吕氏宅院南宅修缮二期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企业;所属行业: 建筑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支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
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
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或业
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古建筑维修保护)施工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岗位培训证书或培训结业证书,拟派的项目负责
人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投
标人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
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
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证明材料。
注:上述所需证明资料3.1-3.3须在响应文件内附相关扫描件/复印件/照片,3.4根据洛财
购(2021〕11号《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供应商须提供洛阳
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
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为本采购项目的前
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
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3.6、本次招标(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19日00时00分到2023年09月25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
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
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
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站一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9日08时40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
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9日08时40分
开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新安县新城畛河路中段新安县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一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
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
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
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新安县文物保护服务中心新安县吕氏宅院南宅修缮二期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
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
月09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3-107
2、项目名称:新安县文物保护服务中心新安县吕氏宅院南宅修缮二期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139880.34元
最高限价:1139880.34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
(元)
1新安政采磋商(2023)0206号新安县文物保护服务中心新安县吕氏宅院南宅修缮二期工程
项目1139880.34 1139880.34 是1139880.3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次采购
共1个包。主要为新安县文物保护服务中心新安县吕氏宅院南宅修缮二期工程项目,修缮内
容包括南宅四进院上房及东西厢房、四进院院落整治及东侧围墙等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清单及图纸(如有))。
6、合同履行期限:120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企业;所属行业:建筑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本项目支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
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
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或业
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古建筑维修保护)施工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岗位培训证书或培训结业证书,拟派的项目负责
人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投
标人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
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
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6
单的证明材料。
注:上述所需证明资料3.1-3.3须在响应文件内附相关扫描件/复印件/照片,3.4根据洛财
购(2021〕11号《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供应商须提供洛阳
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
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为同一母公司。为本采购项目的前
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
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3.6、本次招标(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9月19日至2023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
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
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
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一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9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
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
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10月09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新安县新城畛河路中段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一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
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
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
改价格<2011>534号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足额支付代理服务费。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新安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283936。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安县文物保护服务中心
地址:新安县文物保护服务中心
联系人: 赵先生
联系方式:0379672962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金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159号功成校苑综合楼B2307 室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方式:166379832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方式:1663798321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安县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安县文物保护服务中心
地 址:新安县文物保护服务中心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3796729628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金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滨河南路159号功成校苑综合楼 B2307室
联系人: 何先生
电 话: 16637983216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火《匪瓣缅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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