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景宁畲族自治县小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城区段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798.03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2/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98.03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先生13757840020
中标联系人朱小红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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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小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城区段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29 12: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小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城区段EPC总承包

招标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3  12 2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先生13757840020

中标候选人:

牵头人: 景宁畲族自治县景程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联合体成员:华甬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朱小红           证书号码:1332022202309258

拟派设计负责人:杨晨音                证书号码: Z33022021005100530  

拟派施工负责人:朱小红                  证书号码:1332022202309258 

预中标:大写:柒佰玖拾捌万零叁佰肆拾贰?7980342.00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  2024320日前完工

公示时间: 2023 1229日至  2024  01  0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投诉书,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5610073

 

公示单位(盖章):景宁畲族自治县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备案部门(盖章):景宁畲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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