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y2023-03
预算金额18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兴华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联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先生1319947686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9
公告正文

黑龙江省绥棱县人民检察院技侦用房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Y2023-03)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绥化市,绥棱县
一、招标条件
本黑龙江省绥棱县人民检察院技侦用房维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80万元,招标人为绥棱县人民检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黑龙江省绥棱县人民检察院技侦用房维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黑龙江省绥棱县人民检察院技侦用房维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投标人
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
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
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机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标企业名单”,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
(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项目管理人员配备(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负责人1人(提供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
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施工员(工长)1人(提供相关专业岗位证书)、质量员(质
量检查员)1人(提供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提供安全生产考核C证),以上证
件证企相符,且在有效期内,拟派项目经理在本企业近三个月(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
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人应对其所提供的社保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
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否决其投标资格)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
则否决全部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
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进行信用查询,若有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的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投标人需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招标文件获取截
止之日)无行贿犯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如有
违法违规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网站截图为准,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09日09时00分到2023年08月15日16 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5日(节假日休
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潜在投标人需将授权委托书、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
hljlyxmgl@163.com, 邮件主题注明报名项目名称,并致电代理机构联系人,代理机构核实
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潜在投标人信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9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 黑龙江联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开发区康顺街8号)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9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黑龙江联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开发区康顺街8号)
七、其他
黑龙江省绥棱县人民检察院技侦用房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Y2023-03
1.招标条件
黑龙江联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绥棱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黑龙江省绥棱县人民
检察院技侦用房维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绥棱县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省
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棱县人民检察院技侦用房维修项目
2.2建设地点:绥棱县人民检察院
2.3建设规模:对办公楼内承重系统、楼顶防水保温及墙体理石进行加固、修缮和维护。
安装消防管线铺设、安装消火栓、消防高位水箱、消防排烟系统、消防电器系统等。
更换全楼塑钢窗;对技侦用房水、电系统改造;对承重墙加固,楼内墙体粉饰,地面重新装
修等。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招标控制价:180万元
2.6计划工期:2023年8月20日,完工日期2023年10月20日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
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
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
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机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标企业名单”,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
(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项目管理人员配备(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负责人1人(提供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
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施工员(工长)1人(提供相关专业岗位证书)、质量员(质
量检查员)1人(提供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提供安全生产考核C证),以上证
件证企相符,且在有效期内,拟派项目经理在本企业近三个月(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
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人应对其所提供的社保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
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否决其投标资格)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
则否决全部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
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进行信用查询,若有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的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投标人需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招标文件获取截
止之日)无行贿犯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如有
违法违规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网站截图为准,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8月15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
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潜在投标人需将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
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hljlyxmgl@163.com,
邮件主题注明报名项目名称,并致电代理机构联系人,代理机构核实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潜
在投标人信箱。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8月29日下午14:00
6.2开标地点:黑龙江联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开发区康顺街8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中标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中国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8.其他要求
8.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其他
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
律、法规规定的,应以书面方式并签字盖章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其他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
关系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公告发布期内提出异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
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
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绥棱县人民检察院
监督部门 电话0455-3223606
招标人:绥棱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绥棱县园林大街路南
联系人:杨兴华
电话:0455-4589009/1350455568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联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开发区康顺街8号
邮编:150000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3199476866
二O二三年八月九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绥棱县人民检察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绥棱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绥棱县园林大街路南
联系人:杨兴华
电 话:0455-4589009/1350455
电子邮件:103236554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联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开发区康顺街8号
联系人: 黄先生
电 话:
13199476866
电子邮件: hljlyxmgl@163.com
步先3zz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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