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度天津滨海友谊投资有限公司大岛酒店分公司梅江中心皇冠假日酒店管事部外包及临时用工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4/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hsz-2023-00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滨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磊022-5828319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1
公告正文

2023 年度天津滨海友谊投资有限公司大岛酒店分公司梅江中心皇冠假日酒店管
事部外包及临时用工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
(招标编号:BHSZ-2023-007)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河西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3 年度天津滨海友谊投资有限公司大岛酒店分公司梅江中心皇冠假日酒店管事部
外包及临时用工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35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滨海友谊投资有限公司大岛酒店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梅江中心皇冠假日酒店管事部外包及临时用工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3年度天津滨海友谊投资有限公司大岛酒店分公司梅江中心皇冠假日酒店管
事部外包及临时用工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3 年度天津滨海友谊投资有限公司大岛酒店分公司梅江中心皇冠假日酒店管事
部外包及临时用工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
体投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能力的相关证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于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后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
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前三年内参加采购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供
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谈判之日止采购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04日08时30分到2023年04月07日17时 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04日至2023年04月07日,每日8:30-
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单位
纳税识别号,在天津市滨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2号)
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西青区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2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2号
七、其他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4月04日
一、招标条件
本2023 年度天津滨海友谊投资有限公司大岛酒店分公司梅江中心皇冠假日酒店管事部外包
及临时用工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43.5万元,
招标人为天津滨海友谊投资有限公司大岛酒店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其
他方式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概况:梅江中心皇冠假日酒店管事部外包及临时用工服务。
招标范围梅江中心皇冠假日酒店管事部外包及临时用工服务,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需
求书。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招标项目分为 1 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能力的相关证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于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后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
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前三年内参加采购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供
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谈判之日止采购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04日至2023年04月07日,每日8:30-17:00(北京
时间,节假日除外)。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单位纳税识别号,
在天津市滨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6号别墅)领取招标文件。招
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11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方
法为:现场提交(天津市西青区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2号),地点为:天津市西青区华苑产
业园区梓苑路2号。逾期送达/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
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04月11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2号
C
七、其他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津财采(2022)
1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
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
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入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2)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
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滨海友谊投资有限公司大
岛广场分公司和天津市滨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须在法
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滨海友谊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滨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
公司
大岛广场分公司
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环岛西路1 1号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6号别墅
大岛商业广场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人: 张磊
电 话: 022-58897288 电 话: 022-5828319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3 年04月04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滨海友谊投资有限公司大岛酒店分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滨海友谊投资有限公司大岛酒店分公司
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环岛西路11号大岛商业广场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22-58776666 转6135
电子邮件:15745428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滨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西青区经济开发区七支路八号
联系人: 张磊
电 话: 13821227067
电子邮件: 15745428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qvf/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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