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沙市区分局档案整理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600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8/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zcjy-2022z-066
预算金额6万元
招标公司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沙市区分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楚聚缘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恺13872287158
中标公司荆州市智佳档案服务有限公司6000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沙市区分局档案整理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JZCJY-2022Z-066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荆采计备[2022]XM00260号
三、项目名称
档案整理服务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荆州市智佳档案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荆州市沙市区北湖路智谷创业园16号3-305
中标(成交)金额:5.2(万元)
服务类 |
名称:档案整理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尚金荣(采购人代表),赵江桂,杜彦妮(组长)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2-08-16
2、评审地点:湖北楚聚缘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荆州市沙市区中山街道文化宫路八号恒润众创空间A栋4楼评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
2、收费金额:0.3(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沙市区分局
地址:荆州市沙市区园林路93号
联系方式:0716-81022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楚聚缘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荆州市沙市区中山街道文化宫路八号恒润众创空间A栋405
联系方式:138722871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恺
电话:18675519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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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湖北楚聚缘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沙市区分局项目名称:档案整理服务项目编号:JZCJY-2022Z-066竞争性磋商文件荆州市市级政府采购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20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1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一章磋商公告(代磋商邀请函)2目录2022年08月
一、磋商书32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29三、编写评审报告28二、评审程序25一、评审方法25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25
七、资格证明文件39六、类似业绩一览表38五、分项报价表(如有)37四、报价一览表36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5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4
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2十二、监狱企业证明文件51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49十、磋商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其它文件(格式自拟)48九、技术文件43八、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42
采购计划备案号:荆采计备[2022]XM00260号项目编号:JZCJY-2022Z-066一、项目基本情况档案整理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楚聚缘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荆州市沙市区中山街道文化宫路八号恒润众创空间A栋405)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章磋商公告(代磋商邀请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本项目采购预算为6万元整,最高限价为10.8元/本。本项目中标价以单价为准,累计金额不超过6万元整。最高限价:6万元预算金额:6万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档案整理服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文件所需携带的资料:三、获取招标文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售价:0元方式:现场报名地点:湖北楚聚缘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荆州市沙市区中山街道文化宫路八号恒润众创空间A栋405)时间:2022年08月04日至2022年08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1.采购人信息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五、公告期限2.地点:湖北楚聚缘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荆州市沙市区中山街道文化宫路八号恒润众创空间A栋404)1.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址:荆州市沙市区中山街道文化宫路八号恒润众创空间A栋405名称:湖北楚聚缘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716-8102212地址:荆州市沙市区园林路93号名称: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沙市区分局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电话:18675519495项目联系人:张恺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3872287158
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中所述项目的采购活动。适用范围总则供应商须知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2.1 | 采购人 |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沙市区分局 |
2.2 | 监管部门 | 荆州市财政局 |
2.3 | 采购代理机构 | 湖北楚聚缘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2.5 | 磋商供应商 | 详见第一章第二条相关要求 |
3 | 项目属性 | 服务 |
4.2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1)采购代理服务费: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服务类收费标准,不足3000按3000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2)支付时间: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代理机构支付。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支付。4)银行账户信息户名:湖北楚聚缘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荆州江汉支行账号:4205 0162 6609 0000 02945)其他事项:成交供应商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时需携带以下开票资料:①开票单位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③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地址;④单位联系电话;⑤开户行及账号。 |
6.3 |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 |
7.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0.4 | 对多包采购的规定 | 详见第一章第一条相关要求 |
12.1 | 备选方案 | 不接受备选方案 |
13.1 | 联合体磋商 | 不接受联合体 |
14.1 | 资格证明文件 | 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函》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须提供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或书面承诺。(本年度新成立公司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原件的扫描件);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近一年任意3个月企业缴纳税收的凭据(纳税发票或银行回执扫描件)或书面承诺;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近一年任意3个月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发票或银行回执扫描件或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原件的扫描件)或书面承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缴纳凭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6)符合本文件第一章第二条第(二)款要求的证明资料。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响应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证明材料仅限于投标单位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投标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 |
14.2 | 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 无 |
14.4 |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15.1 | 证明响应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 | 证明满足磋商文件第三章中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的所有相关规定的内容 |
16.1 | 投标(磋商)保证金(以下统称“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 |
17.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60日历天 |
18.1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 | 本次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所有响应文件概不退还。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每包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是否需要提交响应文件电子版:□是,√否 |
19.4 | 样品 | 提交及退还样品的相关规定:无。 |
20.1 | 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递交截止时间 | 详见第一章《磋商公告》 |
23.1 | 磋商小组人数 |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组成。 |
23.2 | 评审专家的产生 | 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25.1 | 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 |
26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26.4 | 确定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的方式 | 本项目按照第(1)条规定确定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 |
27.2 |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 | 本项目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
28.4 | 成交通知书的领取时间 | 成交通知书与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发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以后即可领取。 |
29.1 | 履约保证金 | 无 |
30.1 | 质疑期 |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我公司受理项目质疑联系人:刘璐,联系电话:13872287158。 |
31.1 | 质疑回复 |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
支持中小企业政策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依据《荆州市财政局 荆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荆财采发〔2022〕55号)的规定,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该通知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供应商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八 | 及时支付政府采购资金 | 采购人向具备条件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预付款,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 |
八 | 及时支付政府采购资金 | 根据荆财采发【2022】55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应于收到供应商验收申请后7日内组织履约验收。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支付。 |
八 |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 | 荆州市“政采贷”综合平台。有需求的中小企业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融资。荆州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网址:http://58.54.128.70:9999/ |
八 | 投诉电话及电子邮箱 | 0716-8261806 jzszfcg@126.com |
2.5“磋商供应商”是指2.4“供应商”是指获取本磋商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采购代理机构”: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监管部门”:本次磋商的监管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采购人”:本次磋商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定义
3.1“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工程、货物及服务“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推荐,采购人授予合同的供应商。(3)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2)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应条件;(1)符合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3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标准收费:4.2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服务费支付标准和方法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费用3.3“服务”是指是指除货物(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和工程(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3.2“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lOO-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l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lOOOO | 0.25% | 0.1% | 0.2% |
lOOOO-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以上 | 0.01% | 0.01% | 0.01% |
(6000-5000)万元×0.2%=2万元(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万元×1.0%=1万元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2)供应商须知(1)磋商公告(代磋商邀请函)5.1本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的构成磋商文件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8)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对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如有)(7)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和修正文件(如有)(6)响应文件的格式(5)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4)合同主要条款(3)项目采购需求
踏勘现场6.4上述书面形式通知包括纸质的文件、信件,也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6.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通知。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语言和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7.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7.3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7.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7.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注:响应文件目录及内容每页须顺序编写页码。9.1供应商编制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本文件第六章要求。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8.2除非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1.1磋商报价包括磋商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磋商过程中的报价和最后报价。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磋商报价与付款方式10.4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注意本次采购对多包采购的规定,多包采购的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3供应商应完整地按本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所有资料并按要求的格式填写规定的所有内容,无相应内容可填项的,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如未规定格式的,相关格式由供应商自定。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并对本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本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0.1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及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备选方案11.6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1.5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1.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报价中。11.3供应商应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磋商供应商的管理水平、磋商供应商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磋商供应商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磋商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磋商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报价中。但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低于其成本的价格进行报价。11.2供应商应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磋商文件确定的格式报出。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报价中也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4.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包括:详见第六章“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3.2本次采购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告无效。13.1本次采购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联合体12.1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若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备选方案,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5.1证明报价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证明报价内容、服务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4.5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响应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证明材料仅限于参与磋商供应商单位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参与磋商供应商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14.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3除本须知14.1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外,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14.2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3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17.2特殊情况下,在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17.1响应文件有效期从磋商结束之日起计算,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有效期16.1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18.4响应文件应当采用不可拆卸的方法的装订,对未经装订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18.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18.2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响应文件中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供应商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如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报价一览表、优惠声明(如有)与响应文件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文件(如果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电子版)与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1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括正本、副本、响应文件电子版(如果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电子版)及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报价一览表、优惠声明(如有)。本次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和是否需要提供响应文件电子版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的装订、签署和数量
20.1截止时间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首次送达、提交响应文件的最后时间。本次磋商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19.2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19.1响应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和电子文档必须密封和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递交,包装上应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及“(磋商时间)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响应文件的递交
22.3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磋商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22.2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供应商不得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22.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供应商需要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1.1在本次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不论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迟交的响应文件
磋商代表23.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事先抽取的磋商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3.2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评审。评审专家的产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1采购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现行法律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人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小组磋商程序
26.2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26.1磋商小组将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标准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25.1在正式磋商前,磋商小组按照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方可进入磋商程序。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内容详见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4.1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参加磋商,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磋商代表经磋商小组核对身份后,方可参加磋商。
本采购项目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的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6.4最后报价26.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7.2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有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认可。27.1本项目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项目具体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详见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6.7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26.6磋商小组审核完最后报价后,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书面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6.5如有需要,磋商小组可进行多轮磋商,直至最终确定磋商文件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28.4成交通知书的领取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8.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28.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推荐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与签订合同
29.4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9.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9.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9.1磋商文件对履约保证金有规定的,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在签订合同前交纳履约保证金。有关履约保证金的规定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签订合同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0.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我公司受理项目质疑联系人:刘璐,联系电话:13872287158。30.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质疑七、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四)事实依据;(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1)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31.2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回复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质疑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
32.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投诉(6)答复质疑的日期。(5)质疑答复人名称;(4)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3.2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依据《荆州市财政局荆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荆财采发〔2022〕55号)的规定,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33.1除非《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有特殊规定,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应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八、政府采购政策32.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九、其他要求33.4上述政府采购政策优惠须经磋商小组评审后执行,未提供单独分项报价或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给予价格扣除。33.3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为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力度,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若有融资需求,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登陆http://58.54.128.70:9999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供应商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该通知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项目名称:档案整理服务一、项目概况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十、适用法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声像、电子及实物档案整理规范,档案扫描图像与原件一致、整洁、清晰。扫描过程中不得对档案原件造成二次损伤。重新装订的档案与档案原件一致,不得遗、丢失或出现页码颠倒等差错。原卷宗不得有任何改动。3.文书、科技、专业等档案分类科学,组卷(分件)合理,排列有序,编号规范,目录齐全,装订、装盒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整齐美观。2.项目实施方案明确,步骤严谨,流程规范。1.电子档案及纸质档案的制作整理要求及验收标准达到省一级档案管理标准。二、项目要求项目预算:6万元,本项目采购预算为6万元整,最高限价为10.8元/本。本项目中标价以单价为准,累计金额不超过6万元整。
按合同签订方式执行。四、付款方式三、工作量统计6.在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过程中,采购人提供办公场地、电源和必要的办公桌椅等,主要负责档案的交接和管理,随时对加工完成的数据和档案实体进行抽检,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明确修改意见等。5.扫描文件应与采购人现有的档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挂接、著录,可查阅利用扫描文档。为确保数据挂接的正确性,应确保档案目录数据与档案扫描图像的一—对应,确保加工扫描成果在采购人所使用的档案管理系统中有效检索和显示。对同一档案编号的文件及其附件进行合并,生成一个文件,不乱序;不混档,文件以档案编号进行命名,按目录号/案卷号/档号进行存储,确保扫描图像与文件目录百分百挂接正确,并将正确的数据导入我院现有档案数据库中。
项 目 | 数 量 | 单 位 |
文书档案 | 80 | 盒 |
会计档案 | 50 | 件 |
声像档案 | 50 | 张 |
专业档案(行政审批) | 50 | 盒 |
专业档案(执法监督) | 100 | 盒 |
专业档案(政策法规) | 50 | 盒 |
全文扫描 | 10000 | 面 |
资料整理(原规划局) | 800 | 盒 |
文书档案装订 | 500 | 件 |
合同双方: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五、具体要求
序号 | 供应商要求 | 内 容 |
人员要求 | 项目参与人员须提供项目配备人员名单 | |
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 |
技术方案 | 对整个项目的实施提供技术方案与重难点分析 | |
质量控制措施 | 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提供成果质量控制措施 | |
工作效率保障 | 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提供工作人员配备方案、项目进度安排及进度控制、工期保障等措施 | |
保密措施 | 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保密教育、保密协议签订、保密内控等保密措施及资料安全管理制度,并遵循如下两点要求:(1)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数据安全保密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数据安全。(2)成交供应商应确保成果内容的客观公正,不得与利益相关单位联系,透漏成果有关信息。 | |
紧急情况处理 | 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紧急情况处理方案与紧急情况保障承诺 | |
售后服务 | 对本项目提出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及本地化服务方案,至少承诺售后服务人员3小时内能到达服务现场,保证项目后期的维护工作 |
联系人:传真:电话:邮政编码:地址:甲方(委托人):
联系人:传真:电话:邮政编码:地址:乙方(受托人):
按照本项目合同文件服务内容与要求,完成本项目各项服务内容。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一、合同主要条件要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经过政府采购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帐号:开户银行:
7.其它:6.履约保证金:5.付款方式:4.服务地点:3.服务时间:2.合同金额:本合同项目服务费用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元整),乙方完成及达到本合同文件规定的要求与标准完成与本服务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合同金额中,委托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5.本项目采购文件或采购文件中的合同条款4.乙方的本项目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3.本项目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本合同书1.本合同执行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会谈纪要;二、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1乙方保证对其提供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甲方接受乙方服务不会因此而侵犯任何人的合法权益。1.权利瑕疵担保三、合同条款: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按照上述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同一层次合同文件有矛盾的,以时间较后的为准。7.其他合同文件(需列明)6.本项目采购文件或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
2.2保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书面、电子数据等承载保密信息的各种形式。2.1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接触、知悉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2.保密1.4如所提供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3乙方保证其提供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1.2乙方保证在提供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甲方接受乙方服务不会因此而存在合同外义务的负担。
4.2乙方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4.1乙方有权在履行合同期间内取得按合同约定应有的报酬。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3.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湖北省、荆州市之有关规定。3.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确定,均有标准的以高者(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3.服务质量标准和要求
(1)非乙方的行为、过失、违约或失职造成的损失或伤害;4.7乙方应对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服务以及在履行中因自己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并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酬金总额。但下例情况除外:4.6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服务有关的资料,包括项目服务单位、人员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项目服务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约定的范围、时间工作依据、工作标准等,出具内容齐全、规范、准确的相关报告等。4.5乙方应按本合同所述的时间、服务范围和内容,尽自己的一切努力,按行业通常接受的技术惯例和专业机构承认的标准,高效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支持和维护国家和甲方的合法利益;4.4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在合法且不侵犯他人利益的原则下进行所委托项目服务活动,并对其所进行的与委托有关的服务活动负责。4.3乙方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间得到甲方必要的支持,有权拒绝执行甲方任何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4.12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均不能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合同中活动相冲突的商业或职业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任何工作人员行贿或有类似的行为。4.11按本合同支付给乙方的报酬应为本合同服务的唯一报酬。4.10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本合同所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等必须是本单位职工和该项目的实际操作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调换或撤离上述人员。4.9乙方应对本项目所提供服务结果的可靠性、准确性、全面性向甲方负责,由于服务结果的可靠性、准确性、全面性不足而导致甲方工作偏差或失误,乙方应承担责任。4.8乙方必须为本项目涉及的各种资料、数据和收据等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乙方员工不得泄露、遗失、复印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一切资料和内容。所有甲方或第三人(与合同业务有关相关单位)提供的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一切资料,在合同结束后均应归还。(2)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5.5甲方有权得到合同范围内乙方的服务和其服务成果。乙方提交的全部服务成果及相关资料,所具有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并使用(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乙方就此不做任何的权利保留。5.4甲方有权同意或不同意乙方因自身工作需要而更换合同约定的主要工作小组成员的要求。5.3当甲方认定项目服务专业人员不按项目服务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专业能力、管理能力、责任心较差,不能有效与甲方配合并履行其项目服务义务;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与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项目服务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5.2甲方有权对具体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5.1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有权检查乙方的服务工作质量,有权要求乙方以书面形式就前述内容进行汇报。5.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服务职责,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乙方达到服务质量标准后,甲方应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6.1乙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服务职责而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为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5%。6.违约责任5.8甲方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5.7甲方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甲方可根据自己的能力负责协调、转达及资料转送,但并不成为甲方当然的义务。5.6甲方应当在合同履约中,督促、协调与本项目服务有关的第三人(与合同履行有关的相关单位)协同乙方办理有关服务事项。
□提请荆州仲裁委员会仲裁。7.1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请在选择项中打“√”)7.争议解决方式6.5合同履约过程中,若乙方在合同中承诺的主要服务人员安排情况自行变动而未经甲方同意的,将按照合同6.3条的违约责任处理,情况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6.4因乙方原因导致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6.3条承担违约金并赔偿相关损失。6.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服务职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实赔偿,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为合同金额的5%。因乙方服务能力、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根据情况向乙方追回已付合同款项及追索最高为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
9.1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9.合同附件8.2合同中有关双方的地址、传真等联系方式等信息均为双方的文书信息送达地址,同时也作为双方争议发生的相关诉讼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包括原审、二审、再审、执行阶段等),变更须书面通知对方。8.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8.合同生效□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签约各方:四、合同附件:10.1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10.合同修改9.2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一、评审方法第五章评审程序、方法及标准年月日年月日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地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盖章)(盖章)
二、评审程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方法:磋商小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推荐。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本项目评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经过政府采购政策调整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上表要求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不进入下一项评审。证明材料仅限于供应商本身,参股或控股单位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1)所有证书、证明文件包括按要求提供的官网截图必须是真实可查证的,须注明资料来源。响应文件中须编入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认,如因证明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缺页、漏页导致无法进行评审认定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备注:(一)资格审查表
序号 | 资格要求 | 须提供的资料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 |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资格 |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信用记录 |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评审报告的内容三、编写评审报告详细评审(二)符合性检查表
序号 | 审核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 ||
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报价; | ||
响应文件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规定; | ||
响应文件中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 | ||
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 ||
供应商未出现磋商文件中规定无效的其它条款; | ||
供应商未有下列任一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 ||
审核结论 | ||
说明: | ||
1)磋商小组分别对每一响应文件依据上表进行检查。 | ||
2)磋商小组决定供应商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 ||
3)满足要求的条款打“√”,否则为“×”。 | ||
4)对于响应文件中有任意一条不满足要求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不进入下一项评审。 |
(二)评审报告的签署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正本/副本)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封面:第六章响应文件的格式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资格自查表日期:年月日磋商供应商名称:磋商包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 资格要求 | 须提供的资料 | 对应页码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 ||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资格 |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信用记录 |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依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采购货物及服务的磋商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的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一、磋商书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目录及内容每页须顺序编写页码。略响应文件目录
我方在本响应文件中所响应的内容均将成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并承诺按响应内容提供相应服务;我方在本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格证明文件均真实有效,我方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后果;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进行如下承诺声明:资格证明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备注:以上2项声明,必须如实选择,选中项用√表示,未选中项用□表示。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本条所规定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③供应商如未如实填报,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无;□有,具体单位名称为:(由供应商如实填写)。2)与我方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的名称:□无;□有,具体单位名称为:(由供应商如实填写)。1)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重要声明:
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共(由供应商填写)个日历日。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补充文件等),对此无异议。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所附《报价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报价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报价总价)。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其它承诺:如有的话,可自行填写。
传真:通讯地址:供应商:(公章)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由供应商填写)。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如果我方为成交供应商,承诺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兹证明(姓名)在我单位任职务,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电子函件:电话:
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章):
粘贴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附:签发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单位(签章):兹授权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报价一览表注: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并签署响应文件,无须提供本授权书。身份证号码:职务:性别:代理人工作单位: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供应商名称[盖章]:2.本项目采购预算为6万元整,最高限价为10.8元/本。本项目中标价以单价为准,累计金额不超过6万元整。注:1.本表仅作为磋商小组了解报价组成情况,不作为最终成交价。项目编号:货币单位:人民币项目名称: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价(单位:元) | 总报价(单位:元) | 合同履行期限 | 磋商声明 |
1 | 大写: | 大写: | |||
1 | 小写: | 小写: |
(详列各项清单表)项目编号:货币单位:人民币项目名称:五、分项报价表(如有)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分项报价总计价格必须与《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致。所有价格按照“供应商须知”要求执行,精确到个数位。说明: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
(一)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书面承诺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复印件)七、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须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六、类似业绩一览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全部责任。本公司遵守诚信原则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并郑重承诺: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情况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致:(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我单位现声明:在参加采购活动中,未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致:(代理机构名称)(二)未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书面声明日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我单位现声明:在参加采购活动中,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没有任何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致:(代理机构名称)(三)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没有任何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书面声明日期:
我公司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有不实,我公司接受处罚。我单位现声明:在参加采购活动中,我公司承诺:致:(代理机构名称)(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日期:
(含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项目及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之间)(五)未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它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声明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2.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未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它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我单位现声明:在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致:(代理机构名称)
1、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磋商供应商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声明)八、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日期:
供应商:(盖单位章)特此声明!随本声明附上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以及相关的法律证明文件供贵方核验。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完整、客观、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我方因提供虚假材料谋骗取中标、成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3、我方因违法经营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二)拟投入人员情况投标人自行编制。(一)项目实施方案九、技术文件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注:供应商为本项目拟配置的主要设备、工具、材料请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的内容详细说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三)拟投入设备、工具情况(如有)须附拟投入人员的职称证书等证明文件和有关证书复印件。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国别/生产企业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供应商名称:(盖章)格式自拟(四)质量保证计划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
2、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须提交的其它技术资料;本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五)其它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十、磋商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其它文件(格式自拟)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况如下: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十二、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序号 | 行业 | 大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
序号 | 行业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1 | 农、林、牧、渔业 | ≥20000 | ≥500 | ≥50 | <50 | ||||||||
2 | 工业 | ≥40000 | ≥1000 | ≥2000 | ≥300 | ≥300 | ≥20 | <300 | <20 | ||||
3 | 建筑业 | ≥80000 | ≥80000 | ≥5000 | ≥5000 | ≥300 | ≥300 | <300 | <300 | ||||
4 | 批发业 | ≥40000 | ≥200 | ≥5000 | ≥20 | ≥1000 | ≥10 | <1000 | <5 | ||||
5 | 零售业 | ≥20000 | ≥300 | ≥500 | ≥50 | ≥100 | ≥10 | <100 | <10 | ||||
6 | 交通运输业 | ≥30000 | ≥1000 | ≥3000 | ≥300 | ≥200 | ≥20 | <200 | <20 | ||||
7 | 仓储业 | ≥30000 | ≥200 | ≥1000 | ≥100 | ≥100 | ≥20 | <100 | <20 | ||||
8 | 邮政业 | ≥30000 | ≥1000 | ≥2000 | ≥300 | ≥100 | ≥20 | <100 | <20 | ||||
9 | 住宿业 | ≥10000 | ≥300 | ≥2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0 | 餐饮业 | ≥10000 | ≥300 | ≥2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1 | 信息传输业 | ≥100000 | ≥2000 | ≥1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2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300 | ≥1000 | ≥100 | ≥50 | ≥10 | <50 | <10 | ||||
13 | 房地产开发经验 | ≥200000 | 或,≥10000 | ≥1000 | 且,≥5000 | ≥100 | 且,≥2000 | <100 | 或,<2000 | ||||
14 | 物业管理 | ≥5000 | ≥1000 | ≥1000 | ≥300 | ≥500 | ≥100 | <500 | <100 | ||||
15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300 | 或,≥120000 | ≥100 | 且,≥8000 | ≥10 | 且,≥100 | <10 | 或,<100 | ||||
16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300 | ≥100 | ≥10 | <10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如是监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备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日期: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
(202)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湖北益聚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的(档案
签理服务)采购活动,本公司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本公司从业人员20人,营业收入为42.16万元,资产总额为56.05万
元,属于(微型企业)。
本公司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荆州市智佳档案服务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2年8月8日
世
02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
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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