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第四届“农行杯”农村创业大赛承办服务项目邀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7/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第四届“农行杯”农村创业大赛承办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62023072408545336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吴菲 0791-86211397
报价起止时间:2023-07-24 10:04 - 2023-07-27 18:00
采购单位: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报价要求:报价含税
二、采购需求清单
买家留言:供应商需上传活动策划方案、承诺书以及相应的资质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税收记录、团队资质、业绩等相关证明,以便评审。
附件: 供应商承诺函模板.doc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江西省 南昌市 东湖区 大院街道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处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项目名称:第四届“农行杯”农村创业大赛承办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62023072408545336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吴菲 0791-86211397
报价起止时间:2023-07-24 10:04 - 2023-07-27 18:00
采购单位: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报价要求:报价含税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建议品牌 |
活动策划服务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活动策划服务; 描述:负大赛策划、赛事执行、赛事呈现、赛事宣传、跟踪服务等;大赛策划::撰写新闻通稿2篇以上,包括但不限于赛事宣传发动、项目报名及启动初赛、复赛、决赛等;制作大赛报名宣传片;制定赛事各阶段活动策划及宣传方案,加大新媒体运营;做好赛事活动经费预算安排等。;赛事执行::策划和执行复赛、决赛暨颁奖仪式;每场赛事安排至少5名评委,最后评出一二三等奖、优胜奖及组织奖;赛事现场需布置桁架喷绘、海报、展架、大屏、音响、打印机等设备、提供无线网络基础设施;每场赛事需配备专业主持人1名,专业工作人员8人以上;组建农村创业导师库,不少于20人,列出详细名单;评审导师的食宿、交通费不得低于会务出差标准;邀请全国知名创业导师,组织赛前、赛中、赛后培训,安排多轮国赛培训。;执行要求::视觉设计,负责各阶段现场大屏视频呈现设计和制作视频内容含解说、配图、配音、配乐、字幕、特效等;全程拍摄,负责各活动阶段拍摄录制剪辑:复赛、决赛及颁奖全程网络直播;配置专职摄像 2 名以上、视频编辑 1 人;采取 4G 或 5G 连接直播;制作大赛回顾宣传片1个;品牌投放,负责大赛期间各重要节点活动的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推广,含广播电视,新媒体,写字楼或地铁广告,赛场物料包装等,同时鼓励创新宣发形式。;后续跟踪工作::大赛结束后提交大赛整体策划文案、复赛、决赛暨颁奖典礼等策划资料,以及赛事图像视频记录、媒体报道资料、参赛项目及团队相关资料、活动总结等。做好项目后续跟踪服务,包括典型宣传、跟踪报道、投资对接、成果总结等系列服务。; 次要参数要求: | 1件 | 937000.00 | - |
买家留言:供应商需上传活动策划方案、承诺书以及相应的资质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税收记录、团队资质、业绩等相关证明,以便评审。
附件: 供应商承诺函模板.doc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江西省 南昌市 东湖区 大院街道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处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有关资质、信誉、能力、业绩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实体,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等良好记录,无违法记录; |
有关资质、信誉、能力、业绩要求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劳务派遣制度,具有履行需求所必需的活动策划能力、宣传推广能力。 |
有关资质、信誉、能力、业绩要求 | 3.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本次活动。 |
有关资质、信誉、能力、业绩要求 | 4.团队具备创赛组织和策划能力,具有大型创新创业的品牌策划及执行经验、具备相关资源的组织和联动运营能力;对相关活动组织、宣传方向把握具有一定的控制能力,项目执行团队人员不少于4人。 |
有关资质、信誉、能力、业绩要求 | 5.承办过同类省级创新创业大赛,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2023年7月15日)期间,举办同类省级(含)以上创新创业大赛的场次情况,及举办同类大赛的合同复印件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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