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2万元
招标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查女士0573-8729701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水源生态湿地水质提标工程零星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源生态湿地水质提标工程零星项目已由 / 经 / 备案,招标人为海宁市洁源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海宁市海昌街道、长安镇。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包括一、长水塘:拆除原有木栏杆126m,新建C30钢筋混凝土仿木栏杆126m,更换4cm菠萝格面板80m2龙骨拆除更换340m2,面板利旧恢复260m2;水生动物16927尾;标识标牌153块;更换锁16把,更换控制柜3套;安装充电桩;宣传栏5套;绿化面积2648.06m2;汀步100m2;喷塑镀锌钢丝围网350m,不锈钢门5樘,常规救生圈存放箱配救生用品30套;路灯15套;沥青路面1100m2;1套道闸门禁系统等。二、泰山港:拆除原有木栏杆192m,新建C30钢筋混凝土仿石栏杆192m,原有木平台拆除383m2,新建块料面层383m2;水生动物21690尾;标识标牌97块,广告牌幕布28m2;安装充电桩;宣传栏5套;金属围栏716m2;汀步40m2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本工程投资概算:约122万元,
2.4本工程工期:2024年7月20日前全部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投标人2024年5月27日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29日17时0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在线办理CA锁)。
4.2招标文件等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上投标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要求注册及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文苑南路235号水务大楼八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洁源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宁市                       地        址:   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   
邮    编: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林先生                      联   系   人:            查女士         
电    话:    13736882825               电        话:       0573-87297016     
传    真:                              传        真:       0573-87297016      
  2024年 5月 23日  
附件: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有效营业执照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
资质等级证书
市政公用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
安全生产
许可证
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提供证书复印件)
5
项目经理资格
具有公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B类证书。
6
安全生产负责人
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C类证书。
7
进浙施工备案证明
省外施工企业提供进浙施工备案证明材料
8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投标人不需要填写)

注:1、评委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如经查实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存在虚假,将作废标处理,取消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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