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宾高新区高捷园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12/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 |||
1.1本招标项目宜宾高新区高捷园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宜宾市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叙发改投资【2022】12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宾市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宜宾市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叙发改投资【2022】12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工程名称:宜宾高新区高捷园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项目 2.2项目建设地点:宜宾市高新区。 2.3 项目规模及投资额:宜宾高新区高捷园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项目,其建设内容包括:宜宾高新区高捷园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项目占地约205亩,设计处理规模10万吨/天,臭气处理采取生物滤池除臭工艺,尾气采用有组织排放及相关智能化污水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总投资合计约15亿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约8亿元。 2.4计划工期:总工期14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次项目招标范围为设计处理规模10万吨/天的土建工程,5万吨/天的安装工程以及5万方的生态湿地修复,包括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配合竣工验收,以及验收合格后包括设备运营管理人员培训售后服务、办理书面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服务。施工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包括基础土石方工程(含岩石爆破)、桩基工程、土建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包括水解酸化池+生化池、臭氧催化氧化池、总平、除氟池、污泥脱水间、鼓风机房、中间提升水池及泵房+磁混凝沉淀池、臭氧发生间等的强电系统、暖通系统、给排水系统、除臭系统、PLC控制系统、水解酸化系统、生化系统、臭氧催化系统、总平工艺系统、除氟系统、工业管道工程、储泥系统、浓缩系统、调理系统、高压压榨系统、高压冲洗系统、铁盐投加系统、PAM投加系统、自用水系统、消防系统、空气压缩管系统、工业系统-其他、鼓风机房、各泵房及沉淀池/沉砂池、臭氧发生器系统、闭路循环冷却水系统、检测仪表、液氧站系统、反硝化系统(含碳源投加系统)、乙酸钠投加系统、PAC投加系统、PAM系统、除氟剂投加系统、硫酸投加系统、NaOH投加系统、粗/细格栅间、臭氧除臭系统、紫外消毒系统、接触消毒系统、次氯酸钠投加系统等)、智能化工程、室外工程、室外综合管线工程及生态湿地修复等,具体内容以最终经招标人审核的施工图为准。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2.6项目付费模式:建设期进度款按80%计取(其中建设期每月按不低于当月产值25%实际支付,剩余进度款计入其余工程建设成本),其余工程建设成本及利息补贴在项目建成后由业主根据结算审核金额,按中标的项目占用资金利息补贴在不低于5年付费(等额本金方式)。项目占用资金利息按中标的项目占用资金利息补贴计算,付费期内不作调整。 2.7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施工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具有以联合体施工单位身份或独立承接的单个合同建安工程费3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如联合体投标的,业绩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牵头单位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2)为保障项目建设资金,投标单位可联合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筹资企业参与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2-26 18:00至2023-01-0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ybsggzyjyxxw.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电子化交易技术服务费 200 元。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1-17 10:00。 5.2 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ybsggzyjyxxw.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现场光盘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标书递交方式分为网上递交和现场光盘递交两种方式,具体方式以招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
7.特别提示事项: | |||
为进一步促进充分竞争,尽可能降低交易成本,切实方便广大投标人投标,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已全面推行电子化,并已启动开展异地远程投标工作。相关单位或个人如需参加宜宾市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开通网上银行、提交远程投标申请等相关事宜,其具体办法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相关公告,或电话联系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831—5201311、8221975)。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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