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2024年长春市就业链与产业链协同发展示范项目基础公共就业及信息化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2024年长春市就业链与产业链协同发展示范项目基础公共就业及信息化服务项目(项目编号:RS2024-835-DX254),采购人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2024年长春市就业链与产业链协同发展示范项目基础公共就业及信息化服务项目。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付期 |
1 |
技术服务 |
信息化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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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系统安装调试。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1采购内容:技术服务,其中包含系统集成部署服务、数据备份与系统评估服务、软件对接调试服务、现场运行维护与培训服务、系统设备安装调试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采购预算不含税金额410000.00元人民币。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系统安装调试。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
1.2.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不含税金额410000.00元人民币,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自2021年的同类项目相关业绩(与本项目相关),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合同累计金额在40万元或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签章页)或框架协议、订单及发票。如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和发票(金额以发票为准,时间以订单为准)复印件。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1.3人员要求:供应商需为本项目配备至少2名驻场服务人员。
注: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2024年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三个月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否则不予计取。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6日8时30分至2024年12月1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地点: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或以邮件方式进行网上购买询比文件。
4.3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经办人需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询比文件。
4.4 询比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银行电汇或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交纳(如采用银行电汇,收款方为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见询比公告8.联系人方式,汇款时需备注项目名称及用途。)。询比文件以电子版方式发送至购买单位的电子邮箱中。电子版询比文件与纸质书面询比文件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13时30分。
5.2响应文件的递交:以邮寄方式或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路888号3楼315会议室。
注:请自行考虑邮寄所需时间,收件人:赵明城,联系电话:13179043362。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注: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公开唱价,将采用腾讯会议软件协助进行远程线上唱价,具体要求详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询比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6.供应商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合作伙伴,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路888号
采购代理机构: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
邮编:130022
项目负责人:赵明城、祝巍、周奥燃
电话:13179043362
电子邮件:1252545676@qq.com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大经路支行
账号:922002010011018894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