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延吉机场空港服务部选定两舱旅客服务用品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金额
14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1/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fa-bs05-dl-20240094
预算金额14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10-8949614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3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02
公告正文


延吉机场空港服务部选定两舱旅客服务用品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DFA-BS05-DL-20240094)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延吉机场空港服务部选定两舱旅客服务用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延吉机场空港服务部选定两舱旅客服务用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延吉机场空港服务部选定两舱旅客服务用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
次比选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已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在全
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信息(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2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具有一项类似供货销售业绩,须提供合
同复印件,若合同中未体现项目类型等相关内容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开具的证明文件。
3.3信誉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
量问题,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需提供应答截至日前七日内“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
询结果的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26日09时00分到2024年01月3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在北京市顺义区国翼中心11号楼307(详细地址)或邮寄方式购买比选文
件,或将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dfzx05@163.com 进行比选文件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2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顺义区机场东路国翼中心11号楼306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2日09 时0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机场东路国翼中心11号楼306室
七、其他
1.比选条件
本项目延吉机场空港服务部选定两舱旅客服务用品项目(二次)(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吉
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吉林省
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采购。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地点:延吉机场。
2.2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3质量要求: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提
供给采购人的商品来源于正规的供货渠道。如货品出现过期、质量问题,供应商应负责包退、
换,费用由供货商负担。
2.4项目预算:14万元。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已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和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信息(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2供应商2021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具有一项类似供货销售业绩,须提供合
同复印件,若合同中未体现项目类型等相关内容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开具的证明文件。
3.3信誉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
量问题,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需提供应答截至日前七日内“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
询结果的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1月30日(北京时间),每日上
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北京市顺义区国翼中心11
号楼307(详细地址)或邮寄方式购买比选文件,或将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
dfzx05@163.com 进行比选文件获取(邮件主题格式必须为:xx项目-xx 单位报名资料,邮
件正文必须写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收件地址等),
提供如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扫
描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以上资料须盖公章)。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2日9时00分,地点
为北京市顺义区机场东路国翼中心11号楼306室。(参选人可以将参选文件邮寄至代理机构
处,参选人自行承担文件邮寄风险并保证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参选文件,采购人将予
以拒收。
6.发布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0431-77785229
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机场东路国翼中心11号楼3层
联系人:张工、吴工 电话:010-89496149
代理机构的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账 号:532907032510706
备注:1: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及使用用途;供应商汇款后,须在规定的获取文件的时间
内将汇款回单发送给招标代理机构。(该账户仅限购买文件)
2: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是本项目指定的、唯一的、合法的招标代理机构,并发
布此公告。任何个人或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转载、修改此公告或利用此公告从事非法活动,
违者必究。
3:只有在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了本项目比选/招标文件并填写了“购买文件
记录表/报名登记表”的潜在供应商/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比选/投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0431-7778522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楼
联系人: 张工、吴工
电 话: 010-89496149
电子邮件: dfzx05@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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