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鸡泽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一标段)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鸡泽县金亿农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资金及企业投资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设备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鸡泽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一标段),秸秆直接还田设备购置15台。 项目实施地点:鸡泽县境内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鸡泽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一标段),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 A包:鸡泽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一标段)A 、B包:鸡泽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一标段)B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财务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 3.1.3信誉要求:(1)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3.1.4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 同一投标申请人可以同时对多个标段投标,可兼报不可兼中,按标段顺序开标。 (以招标公告列明的标段顺序靠前的标段先中为准,自动放弃其他标段的中标资格)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1-01 00:00:00 至 2023-11-06 00: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1-23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ebztb.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