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学生公寓床、柜、桌椅
金额
70.77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9/08/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521]cxs[gk]2019059
预算金额70.77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叶月红15359972599
公告正文
学生公寓床、柜、桌椅

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惠安嘉惠中学

乙方福建惠安县振惠家私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21]CXS[GK]2019059学生公寓床、柜、桌椅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A0609 组合家具 组合家具 356 国内 1988 707728 振惠 双人组合床柜3950*900*2000,三人组合床柜5900*900*2000,公寓椅390*520*740 环保
合计: 707728.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拾万零柒仟柒佰贰拾捌元整(¥707728.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惠安嘉惠中学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且各种资料移交齐全后12个月,和终身维护服务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合同要求的数量质量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95 中标人全部供货且安装、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
2 5 剩余合同金额的5%在质保期满后无任何售后 服务问题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乙方在签定合同前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为中标总金额的5%,在所有产品全部供货完毕经最终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9、合同有效期

9.1长期有效

10、违约责任

10.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生效后无正当理由,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解除合同。若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取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不予以退还乙方所支付的全部履约保证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详见招标文件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叁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

甲方: 福建省惠安嘉惠中学 乙方: 福建惠安县振惠家私有限公司
住所: 惠安县螺阳镇霞光村甲场头 住所: 惠安县螺阳镇城南工业区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许惠阳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叶月红
联系方法: 13559030861
联系方法: 15359972599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惠安县支行
账号: 账号: 1408011119008084005

签订地点:福建省惠安嘉惠中学

签订日期:2019年08月11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