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本溪市公安局及各支队食堂主、副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001包结果公示
金额
156.00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2/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500-03758
预算金额78.00元
招标公司本溪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晓丹15641415966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本溪市公安局及各支队食堂主、副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210500-03758
二、项目名称:本溪市公安局及各支队食堂主、副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机关、巡特警支队、老干部处食堂
供应商名称:沈阳一日鲜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和平区沈阳市和平区哈尔滨路61号甲7门
中标(成交)金额:78(%)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机关南院、犬只留置所、刑侦局4大队食堂
供应商名称:本溪市鑫聚通食品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溪湖区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东风路55栋1至3层1门
中标(成交)金额:7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机关、巡特警支队、老干部处食堂
服务类
名称:本溪市公安局及各支队食堂主、副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鲜肉批发,鲜肉零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鲜蛋零售,鲜蛋批发,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初级农产品收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服务要求:第三章
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述
001包: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溪市公安局机关、巡特警支队、老干部处食堂米面油类、肉禽水产类、瓜果蔬菜类、干货杂粮类、其他副食品类等食材配送。
002包: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溪市机关南院(平山区市府南路)
或业务技术用房(佳兆业)、犬只留置所、刑侦局4大队食堂米面油类、肉禽水产类、瓜果蔬菜类、干货杂粮类、其他副食品类等食材配送。本项目分2个包组,兼投不兼中。
服务期限: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共计12个月,第一年合同期满,经本溪市公安局主管部门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
综合各项服务情况满意度在97%以上为合格(含97%),经过考评未能达到要求(满意度在97%以下),甲方有权要求中标单位进行整改,若整改后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无条件退出。若达到甲方要求可再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1年+1年。
实际用餐人数按当月统计人数为准,采购的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当天或每月的实际发生实际数量确定。 ★二、服务基本要求: (一)产品采购标准
货物种类及数量以采购人实际发出的订单为准,货物等次按照同种商品的一等品或最优等次进行供应,以斤、公斤、克、毫克为计量单位(包装类商品以斤、公斤、箱、件、瓶、袋、块为计量单位结算)。
(二)产品质量要求
中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确保配送的货物安全、卫生,且符合防疫要求。配送时每批次必须提供配送物品的检测报告及产品合格证。如出现因食用中标人提供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中标人应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产品安全要求 1.中标人应提供100%安全食品,并达到质优、物美、价廉的合格食品,不得提供以下食品:
①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②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③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食品。
④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及其制品。 ⑤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猪肉及其制品。
⑥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食品。 ⑦用非食
服务时间: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共计12个月,第一年合同期满,经本溪市公安局主管部门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
综合各项服务情况满意度在97%以上为合格(含97%),经过考评未能达到要求(满意度在97%以下),甲方有权要求中标单位进行整改,若整改后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无条件退出。若达到甲方要求可再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1年+1年。
服务标准:第三章
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述
001包: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溪市公安局机关、巡特警支队、老干部处食堂米面油类、肉禽水产类、瓜果蔬菜类、干货杂粮类、其他副食品类等食材配送。
002包: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溪市机关南院(平山区市府南路)
或业务技术用房(佳兆业)、犬只留置所、刑侦局4大队食堂米面油类、肉禽水产类、瓜果蔬菜类、干货杂粮类、其他副食品类等食材配送。本项目分2个包组,兼投不兼中。
服务期限: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共计12个月,第一年合同期满,经本溪市公安局主管部门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
综合各项服务情况满意度在97%以上为合格(含97%),经过考评未能达到要求(满意度在97%以下),甲方有权要求中标单位进行整改,若整改后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无条件退出。若达到甲方要求可再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1年+1年。
实际用餐人数按当月统计人数为准,采购的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当天或每月的实际发生实际数量确定。 ★二、服务基本要求: (一)产品采购标准
货物种类及数量以采购人实际发出的订单为准,货物等次按照同种商品的一等品或最优等次进行供应,以斤、公斤、克、毫克为计量单位(包装类商品以斤、公斤、箱、件、瓶、袋、块为计量单位结算)。
(二)产品质量要求
中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确保配送的货物安全、卫生,且符合防疫要求。配送时每批次必须提供配送物品的检测报告及产品合格证。如出现因食用中标人提供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中标人应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产品安全要求 1.中标人应提供100%安全食品,并达到质优、物美、价廉的合格食品,不得提供以下食品:
①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②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③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食品。
④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及其制品。 ⑤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猪肉及其制品。
⑥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食品。 ⑦用非食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机关南院、犬只留置所、刑侦局4大队食堂
服务类
名称:本溪市公安局及各支队食堂主、副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本溪市公安局机关南院(平山区市府南路) 或业务技术用房(佳兆业)、犬只留置所、刑侦局4大队食堂米面油类、肉禽水产类、瓜果蔬菜类、干货杂粮类、其他副食品类等食材配送。
服务要求: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服务时间: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共计12个月,第一年合同期满,经本溪市公安局主管部门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
综合各项服务情况满意度在97%以上为合格(含97%),经过考评未能达到要求(满意度在97%以下),甲方有权要求中标单位进行整改,若整改后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无条件退出。若达到甲方要求可再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1年+1年。
服务标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立新、王旭、刘伟、王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机关、巡特警支队、老干部处食堂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2003]857号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7,263.9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机关南院、犬只留置所、刑侦局4大队食堂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2003]857号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8,301.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溪市公安局            
地址:平山区市府路9号              
联系方式:18841460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金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玉龙湖二期6号楼2单元一楼2号           
联系方式:15641415966、15641415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晓丹           
电 话:1389820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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