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莆田市兴化湾(莆田段)和湄洲湾(莆田段)美丽海湾建设方案编制预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5/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小徐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科学推进美丽海湾建设,我局拟开展兴化湾(莆田段)和湄洲湾(莆田段)美丽海湾建设方案编制工作,欢迎有项目经验和能力的单位、企业积极参与预算报价。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事项名称
  莆田市兴化湾(莆田段)和湄洲湾(莆田段)美丽海湾建设方案编制。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兴化湾(莆田段)和湄洲湾(莆田段)美丽海湾建设方案编制
  按照《福建省美丽海湾建设基本指标(试行)》(详见附件1)要求,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调研等方式明确兴化湾(莆田段)和湄洲湾(莆田段)2个湾区区位范围的自然禀赋、生态环境现状和产业资源特点,分析存在的突出海洋生态环境问题和产生原因,分湾区编制美丽海湾建设方案。
  (二)湄洲湾(莆田段)美丽海湾优秀案例申报材料编制
  根据生态环境部、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相关文件要求,提供湄洲湾(莆田段)美丽海湾优秀案例申报所需的相关文本和相关图件、视频等资料。
  格式要求:一是代表性图片(数量不超过10组的治理前后对比图片,像素不低于1920x1080,图片大小不低于4M,使用JPEG、JPG、PNG等格式)。二是视频短片(时长3-5分钟,采用MP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080P)。三是文字材料(摘要1500字以内,正文5000字以内,使用Word格式)应突出重点和特色,具有较强可读性并使用量化数据。
  三、编制时间及成果要求
  1.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完成方案和优秀案例申报材料编制工作。
  2.成果要求:一是兴化湾(莆田段)美丽海湾建设方案;二是湄洲湾(莆田段)美丽海湾建设方案;三是湄洲湾(莆田段)美丽海湾优秀案例申报材料。
  四、资格要求
  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开展相关业务资质。
  五、报价材料的递交时间、地点
  请有意向的单位将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报价文件(加盖单位公章)于2024年5月10日前寄送至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2169号市政府机关大院101室。
  联系人:小徐 联系电话:13859892089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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