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宣传营销用品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840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7/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cg2024-0702
预算金额8400万元
招标联系人-0411-82378257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波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宣传营销用品集中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CG2024-0702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宣传营销用品集中采购项目项目估算金额:A包:8400万元;B包:450万元(此为合同期内所有入围供应商预计发生合同额的总计)最高限价:折扣率100%(如折扣率报价高于100%,按照无效投标处理)采购需求:A包: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宣传营销用品通用品类子项集中采购供应商:择优选定不超过16家单位;B包: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宣传营销用品鸡蛋子项集中采购供应商:择优选定不超过2家单位。(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注:1.本项目投标单位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2.本项目采购以包为基本单位,供应商可以投一包或多包,但不能只对各包个别品目进行报价,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供应商对多个包报价时,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分别提交投标文件。3.各包兼投不兼中,按包号顺序推荐(A-B)。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合法性及诚信要求:①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②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书;注:“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重大违法记录查询途径不局限于招标文件指定的三个信用信息查询网站,投标人须根据自身情况如实作出承诺。);③若有与中国工商银行项目合作的情况,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提供书面声明书);④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mww.wenshu.court.gov.cn)”查询显示近三年内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提供查询截图)⑤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提供承诺书)。2.公正性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书);②为本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服务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书)3.资质要求(B包提供):①投标人应为所投商品的制造商(厂商)或其代理商(经销商),若代理商(经销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厂商)出具的商品授权函或经销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授权函(或经销证明)并加盖制造商(厂商)公章,格式自拟];若制造商(厂商)参与投标的,提供制造商(厂商)声明书并加盖制造商(厂商)公章(格式自拟)。4.财务能力要求:①财务状况报告(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或2021-2023年)的财务报告表(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至少两年不为负数)。(如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表,其中利润表中的“净利润”不为负数;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②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近1年内不少于三个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1.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近1年内不少于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1.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服务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①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大连市分行机构所在区域。②投标人应具备工行大连市分行全辖机构的配送能力。③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机构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提供承诺书)6.廉洁承诺:投标人须签署廉洁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书面承诺书)7.投标人需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书面承诺书);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9.投标人未出现在市场监管局“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书面声明书);10.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如有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情况,请提供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原任职单位、部门及职务,现任职单位、部门及职务等信息并提供承诺书;如没有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的任职,请提供承诺书)。注:截至开标当日,开标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7月24日至2024年07月31日,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方式:投标人申请购买采购文件须携带:营业执照(非企业提供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登记(仅限于发售采购文件),登记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招标文件费售价为:500元/套。代理机构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各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邮箱,自行下载。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4年08月14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6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无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行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广场5号联系电话:0411-8237825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联系方式:0411-88156193电子邮箱:dljinhua@126.com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波<<陈禹晗<<孟欣电<<<话:0411-88156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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