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永泰县南城区排洪工程二期(2#截洪沟明渠段)改建工程
金额
94.31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5/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xz24009
预算金额94.31万元
招标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泽锋0591-8756055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永泰县南城区排洪工程二期(2#截洪沟明渠段)改建工程采购公告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永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已根据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永泰县南城区排洪工程二期(2#截洪沟明渠段)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永泰县南城区排洪工程二期(2#截洪沟明渠段)改建工程
2.项目编号:HXZ24009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943,148.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829,970.24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0,00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1

永泰县南城区排洪工程二期(2#截洪沟明渠段)改建工程

1.00

943,148.00


建筑业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一般资格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要求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同时,供应商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入围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其中的某条承诺事项,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资质

(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需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项目经理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须提供人员相关的证书复印件及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中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 2024521起至2024527止,北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除外)。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6.2获取地点及方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办理报名手续,可任意选择以下(1)或(2)方式中的要求进行办理。
(1)直接至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办理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登记表;
(2)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磋商文件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填写联系人名单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扫描发邮件至我公司(842461510@qq.com),扫描发邮件后致电我司(0591-87560550、87560557转806)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报价。
7.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63上午930 (北京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
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磋商时间及地点:202463上午930(北京时间),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
10.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3、采购人:永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永泰县樟城镇富裕新村80-1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8350781579
14、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
联系人:林泽锋
联系电话:0591-87560550、87560557转806

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五一支行

银行账号:118100100100072481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



采购公告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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