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ZCG2023033B重1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人社局2023年公共人才就业创业活动组织服务购买项目(二次)二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皖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肥东经济开发区金阳南路33号
成交金额:392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宿州市人社局2023年公共人才就业创业活动组织服务购买 服务范围:就业创业活动组织服务 服务要求:“2+N”周六人才对接招聘、国有企业招聘月、全省农业及相关行业专场招聘活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暨人才对接专场招聘会、全省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国聘行动”、校园招聘会 服务时间:245日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高莉莉(组长)、朱振媛、牛晓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代理协议执行,8000.00元(含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3年04月19日-2023年04月20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胜利西路安居大厦 1301-1307 室,联系方式:1755571567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通济路377 号 5 层 513 室
联系方式:0557-39275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胜利西路安居大厦 1301-1307 室
联系方式:侯工 17555715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主任 侯工
电 话:0557-3927587 1755571567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供应商公示材料
4.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