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远望帝都9栋4单元601号房屋
金额
13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8/12/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2018df101216
预算金额134万元
招标公司光谷联交所
招标联系人孔红丽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随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詹先生0722-328389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远望帝都9栋4单元601号房屋
转让底价: ¥ 134.000000 万元 挂牌时间:2018-12-25 至 2019-01-22
- 项目编号:HB2018DF101216
- 保证金: 万元
- 支付方式:
- 企业性质: 非国资
- 转让方:孔红丽等
-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受让方阶段,期待您的参与!如有意向,请点击此处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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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HB2018DF101216 | 监测编号 | TR2018HB1000037 |
项目名称 | 远望帝都9栋4单元601号房屋 | 转让底价 | 134.000000 万元 |
挂牌日期 | 2018-12-2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19-01-22 |
标的所在地区 | - |
房产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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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权证编号 | 鄂(2018)随州市不动产权第0012097号 | 地址 | 随州市交通大道243号9栋四单元601号 |
建筑面积 | 233.84平方米 | 证载权利人 | |
建成时间 | 已用年限 | ||
腾空日期 | 托管单位 | ||
瑕疵问题 | 房屋现状 | ||
规划用途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
土地权证编号 | 土地性质 | ||
土地用途 | 土地面积 | ||
不动产证号 | |||
其他说明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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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18-12-25 |
挂牌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服务佣金一次性支付,房款可具体商议分期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放弃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转让方提出:1、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应自行前往标的现场查看并对标的现状进行充分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该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产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产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风险)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2、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成交后若因受让方原因造成标的无法办理过户而产生的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登记时,须缴纳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整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随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账户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随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南关口支行,账户:1805020319271016666),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随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后的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可按合同约定分期付款。5、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有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进行交易。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6、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缴款账户。7、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二、处置方案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0.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随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1805020319271016666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南关口支行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收资产交易有限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转让方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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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孔红丽等 |
评估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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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
评估基准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133.4 |
账面净值(万元) | 133.4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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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詹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22-3283899 |
受让方/投资方应提交的附件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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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法人证明件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身份证复印件文件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
税务登记证 | 不需要 | 不需要 | 不需要 | -- |
受理申请书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 |
交易申请函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联交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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