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6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老师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17年第5期小型医疗设备采购结果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2017-8-1 组织的20万元以下小设备院内公开招标中,经评标委员评定和采购人确认,现将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采购项目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台)

中标金额(万元)

预中标供应商

1

台式血压计

2

3.2

晟铭(深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

力合膀胱仪

1

6.6

深圳市曼迪森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3

低温冰箱

1

8.6

深圳市曼迪森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4

耳鼻咽喉科诊疗台

4

19.0

桐庐福克医疗仪器有限公司

5

专业型回顾式动态血糖监测记录器

5

5.0

深圳市康达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6

自动身高体重检测仪

1

3.5

深圳市益诚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7

心电图机

1

6.8

深圳市益诚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8

ECT维修-更换MCB板等

1

16.8

通用电气医疗系统贸易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上采购结果公示5天。从2017822日至2017826日止。

*公示期结束后,请无收到任何异议反馈的上述中标商尽快与设备科吴老师联系,联系电话83923333-8879。(1)请中标商将投标文件正本用PDF格式发送到332847995@qq.com邮箱,(2)合同用Word文档将模板内需填写空白处按应标承诺填写完整后发送至上述邮箱(合同编号不用填),(3)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打印2份、法人手写签名(或法人授权人手写签名、需提供法人授权证书)盖公章送到医院设备科!合同模板附后!合同需附上设备配置清单、带试剂设备合同必需附上最新试剂中标价格作为合同附件,谢谢!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设备科

2017822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采购合同

甲方: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合同编号:北大深医设合[2016]

乙方:

签约地点: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签订日期: 2016 1025

第一条.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本销售合同,共同信守。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制造商及产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额(元)

合同总价计:人民币:此价含税务、运费、设备安装、调试、培训
第二条.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订金元,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并提供全额发票后按乙方指定帐户支付货款。
第三条.质量保证: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符合国家或省级行业质量标准。产品的售后服务按乙方在投标书中的承诺执行。
第四条.交货地址及时间:合同签订后 天(日历日)内现货送到甲方指定地址。
第五条.验收标准及方法:以经甲方认可的产品技术资料为蓝本,并符合产品说明书及国家有关质检标准,经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后生效。
第六条.保修服务:乙方提供为期 年的免费保修服务,终身维修,24小时响应,48小时维修到位。每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由于设备故障所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30%
第七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如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单方解除本合同,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违约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双方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乙方提供仪器使用手册,维修资料等。如不能提供维修资料,免费保修期顺延 个月(12个月或以上
第十条.因产品质量引起患者伤害、造成医院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可协助提供相关资料,帮助乙方追偿厂家。
第十一条:乙方提供的设备经调试验收合格后,在保修期内连续三个月内频繁(平均每月1次或1次以上)出现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免费更换部件或退货。
第十二条.其他:
1. 乙方承诺所提供的设备符合中国相关医疗器械法规和通用安全标准。
2. 设备配置附后。
3. 乙方承诺 年内(3年及以上免费提供甲方软件升级。
4. 乙方承诺提供消耗品优惠价格,提供另配件优惠价格。
5. 乙方承诺所使用软件的合法性,乙方任何知识产权纠纷与甲方用户无关。

6.进口产品,须提供相关进口资料和国家批准证书。

7.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时供货,每迟一天应给付甲方的违约金为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三;如超过供货期30天,甲方将终止合同并通过法律程序对乙方和供应商进行索赔。

8.由于乙方的原因,在货到一周内未进行安装调试,或安装调试时间超过正常要求(7天),每超过一天应给付甲方的违约金为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三或按甲方损失罚款。情节严重者,甲方将依法律程序对乙方和供应商进行索赔。

9. 乙方承诺设备验收后一周内有专业人员对甲方临床操作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并对甲方维修工程师进行维护、维修培训。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2、本合同修改须经双方书面认可;3、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乙方:
地址:深圳市莲花路1120 地址:
邮编:518036 邮编:
代表: 代表:
签章日期: 2016 10 签章日期:2016 10 25
电话:0755-83923333 电话:
传真:0755-83067461 传真:
维修电话:

*注:1、合同一式四份,法人签字盖章,附件必须为配置清单,加盖公章;
2、赠送设备注明赠送,耗品提供优惠价格列入合同附件;;
3、请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承诺填写合同各项条款。

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

甲方(医疗卫生机构):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乙方(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按照《合同法》及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约定购销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医药产品。

二、甲方应当严格执行医药产品购销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医药产品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

三、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四、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乙方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医药产品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

五、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或使用医药产品的选择权,不得在学术活动中提供旅游、超标准支付食宿费用。

六、乙方指定 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等推销医药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

七、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并向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相关规定处理。

八、本合同作为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报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执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办人签名: 经办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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