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水务(潢川)有限公司
扩建厂氧化沟增加曝气单元采购项目
一、采购条件
1.本项目采购单位为城发水务(潢川)有限公司,采购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城发水务(潢川)有限公司扩建厂氧化沟增加曝气单元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城发水务(潢川)有限公司扩建厂氧化沟增加曝气单元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1127022
3.采购内容:报价人提供曝气单元、运输及现场安装、调试、技术培训以及其它在技术规范书中规定的服务。(具体详见“附件二及附件三技术规范书”)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交货期: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或优于现行国家制造验收规范标准和采购文件要求。
7.质保期:曝气单元提供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的质量保证;
8.交货地点: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
9.成交标准: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总价最低者中标。
10.技术标准:详见“附件二及附件三:技术规范书要求”。
三、合格报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价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2.报价人须具有增加曝气单元行业经验、专业技术能力等。具备完成类似项目的经验,有良好的技术能力,能够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和质量保证。
3.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报价人提供相应承诺书加盖公章。(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报价人信誉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5.凡参与询价的供应商须签订廉洁承诺书。(详见附件五)
6.响应人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7.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8.响应人应提供本项目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9.响应人应按要求提供响应函。(详见附件四)
10.响应人应按要求提供踏勘证明。(详见附件六)
四、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1.与采购组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报价。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法任何第三方的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项目询价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在询价截止日前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被受到批评或投诉。
7.在询价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服务商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8.被列入服务商黑名单的。
五、报价文件领取时间和办法
1.本项目通过中原招采网(http://www.zybtp.com)进行电子注册与报名。
2.有意参加报价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先登录中原招采网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方能参与本次询比活动。
3.满足第三条款的合格报价人,请于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5日(北京时间)10:00前登录中原招采网进行电子报名,并上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第三条款规定的相关资料、第四条款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承诺书、投资集团廉洁承诺书、以及技术规范书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以上是基本条件,具体还需根据项目的需求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4.报名通过的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中原招采网,下载报价清单。
六、报价时间与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10:00(北京时间)。
2.询比时间:2024年10月18日10:00
3.请各报价人2024年10月18日10:00(北京时间)前登陆中原招采网上传报价,逾期作废;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报价失败的,后果自负。
4.报价要求:
4.1供应商只能一次报价不得更改的固定价格;
4.2报价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人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4.3供应商应承担参加本项目的所有费用,不论结果如何,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4报价应在规定的询价时间后的90天内保持有效,报价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予以拒绝;
4.5报价为含税价格,采购范围内相关设备的一切费用(提供发票,包含但不限于货物的制造前准备、制造、包装、运输、保险、卸车、安装、试验、调试、质保期、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及合同文件所要求的相关服务等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一切税费)。
4.6成交标准:同等质量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总价最低者即为成交人。
七、价格及支付
7.1 合同控制价格及合同价格
本釆购服务合同控制价格为35000元/组,合计4组,总合同金额不超过140000元。
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乙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和支出以及乙方的合理利润。签约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
7.2 合同价格的支付
服务完成验收合格后,乙方为需方提供全额发票,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结清全部服务款。
7.3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或双方协商后的其他支付方式。
八、废标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废标: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比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响应人或者报价未超过控制价的响应人不足3家的,但货物和服务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情形除外。
九、授予合同
1.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的权利,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报价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2.成交通知书
2.1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2采购单位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
3.签订合同(成交方与城发水务(潢川)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3.1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报价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报价人。成交供应商在收到合同格式30天内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并返还城发水务(潢川)有限公司。
3.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规定签订合同,采购单位将有充分理由取消中标资格,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报价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3.3:双方责任:
3.4、甲方为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3.5、甲方无偿提供施工用水用电;
3.6、甲方确定施工及安装位置;
3.7、甲方按协议付给乙方工程款。
3.8、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施工;
3.9、乙方保证质量、技术要求和工艺规范流程;
3.10、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11、乙方工人如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一切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4.合同履行
4.1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必须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提供服务;
4.2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须严格执行对询价人做出的价格,合同期内价格不予调整。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城发水务(潢川)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先生
电 话:13033755766
地 址:信阳市潢川县定城社区先锋村污水处理厂
监督部门:城发水务(潢川)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电 话:0376-3969554
城发水务(潢川)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8日
查看附件:附件1:报价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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