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采购人: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项目名称:珠江路(莲花路-宿松路)改造工程―地下管线探测
3、项目地点:合肥市经开区
4、项目概况:详见磋商文件
5、项目预算:15万元
6、资金来源:资金来源已落实
7、项目性质:服务类
8、标段(包别)划分:共分1个包
二、 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资格要求:
(1)采购人测绘类供应商库内单位;
(2)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括地下管线探测,或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包含工程测量);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近半年社保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磋商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24个月;
6、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2月9日上午9:00至2023年2月13日下午17:00
2、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采购人网站上下载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价格:免收。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3年 2月 20 日09时30分
2、磋商地点: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三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同磋商时间
六、联系方法
采购人: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地址:合肥市五河路217号
邮政编码:240000
项目联系人:杜世连、黄莹莹
联系电话: 0551-62938635
项目技术负责人:陈秀英
联系电话:18225698610
邮箱:1254337596@qq.com
七、其它事项说明
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八、其他
1、本磋商以磋商公告形式在采购人网站上发布。
2、本次招标采购参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务部87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
附件:磋商文件磋商文件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采购人 | 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2 | 项目名称 | 珠江路(莲花路-宿松路)改造工程—地下管线探测 |
3 | 网上询问截止时间 | 2023 年2月 13 日 17 :00 |
4 | 包别划分 | 1个包 |
5 | 磋商保证金 | 免收 |
6 | 磋商有效期 | 90日历日 |
7 | 响应文件要求 | 共贰份,密封,包括正本1份,副本 1份。封装要求详见 “供应商须知正文 第15条” |
8 | 磋商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 | / |
9 |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和截止时间 | 地点: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经营部时间:磋商时间截止前 |
10 | 磋商时间及地点 | 详见磋商公告 |
11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12 |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 |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1-2家 |
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确定 | ||
13 | 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 | 书面 |
14 | 告知磋商结果的形式 | 网站公布 |
15 | 履约保证金 | 免收 |
16 | 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 递交方式:书面形式接收部门:纪检监察室(0551-65859072)通讯地址:合肥市庐阳区五河路217号 |
17 | 社保证明材料 | 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3.经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经磋商小组确认。4.其他经磋商小组认可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
18 | 联合体磋商 | 不允许 |
19 | 其他 | (1)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成交通知书》,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2)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行项目服务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3)成交供应商成交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成交条件的,由采购人取消成交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4)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成交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
20 | 解释权 | (1)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要求严格的为准;(3)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及响应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邀请、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4)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第一阶段:提交符合要求的成果后且主合同收款达30%及以上,支付合同额的50%;第二阶段:在主合同收款达70%及以上时,付清尾款; |
2 | 服务地点 | 合肥市经开区南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服务期限 | 2023年2月26日前提供探测成果。 |
4 |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5 | 人员配备 |
初审表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评审标准 | 指标要求 |
1 | 营业执照 | 合法有效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全部内容。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扫描件的,税务登记证无需提供。 |
2 | 税务登记证 | 合法有效 | |
3 | 供应商资质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
4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四 |
5 | 磋商响应函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三 |
6 | 磋商授权书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只需携带身份证原件。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五 |
7 | 磋商报价 | 符合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正文第12、22条要求 | 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一、二 |
8 | 商务响应情况 | 符合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付款方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的要求 | 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六 |
9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扫描件 |
10 | 其他要求 |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磋商文件列明的其他要求 | |
初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初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
类别 | 评分内容及分值 | 评审内容及标准 |
技术分(40分) | 项目总体理解、技术路线(0-10分) |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对项目背景及项目总体情况的理解程度、研究思路及技术路线的合理性、科学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审:(1)对项目背景、工作内容理解合理全面、把握准确,研究思路、技术路线科学合理,可行性高的,得7-10分;(2)对项目背景、工作内容理解较为合理、把握较准确,研究思路、技术路线相对科学合理,可行性较高的,得4-6分;(3)对项目背景、工作内容理解有待提升,研究思路、技术路线有待完善的,得1-3分;(4)没有或完全不合理的不得分。 |
项目质量、进度保障(0-10分) |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服务措施及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1)质量保障内容详实、合理、完整,时间计划符合实际、人员配置科学合理的,得7-10分;(2)质量保障内容较为详实、较为完整,时间计划较为冗长、人员配置较为合理,得4-6分;(3)质量保障内容较为一般,时间计划有待完善的,得1-3分;(4)没有或完全不合理的,不得分。 | |
安全保障措施(0-10分) |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合理性、科学性进行综合评审:(1)安全保障措施科学合理的,得7-10分;(2)安全保障措施较为合理的,得4-6分;(3)安全保障措施有待完善的,得1-3分;(4)没有或完全不合理的,不得分。 | |
档案及保密措施(0-10分) |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档案及保密措施的合理性、科学性进行综合评审:(1)档案及保密措施科学合理的,得7-10分;(2)档案及保密措施较为合理的,得4-6分;(3)档案及保密措施有待完善的,得1-3分;(4)没有或完全不合理的,不得分。 | |
商务分(40分) | 供应商企业认证及资信情况(0-10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认证证书及企业资信情况进行综合评审:1、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得 5 分。2、投标人同时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5分,缺项不得分。注: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相关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评分不予认可。 |
供应商获奖(荣誉)情况(0-10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荣誉证书进行综合评审: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具有市级及以上建筑行业主管部门或测绘行业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先进企业称号的,每具有一项得3分,本项满分6分;2、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承接的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的,每具有一项得2分,本项满分4分。注:须提供获奖证书、颁奖单位颁奖文件、官网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否则评分不予认可。 | |
供应商业绩(0-6分) | 投标人近三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如下业绩:具有地下管线探测项目业绩,且单个合同额不低于20万元的,每个得3分,本项满分6分。注:须提供合同扫描件。业绩合同扫描件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 |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0-6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评审:(1)项目负责人职称为测绘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3分;(2)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测绘师资格的,得3分;注:(1)提供相关职称、资格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评分不予认可。 | |
项目组成员(0-8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评审:(1)技术负责人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和测绘专业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缺项不得分。(2)质量负责人同时具有地理信息专业工程师、高级档案管理师的,得3分,缺项不得分。(3)项目组成员具有的安全员不少于2人(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安全员证书)的,得2分,缺少不得分。注:(1)须提供相关职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评分不予认可。 | |
价格分(2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20%×100 |
询标内容 | |
供应商说明并签字 | 供应商:授权委托人签字: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日期: |
审查结论 | □通过。通过理由:□不通过。不通过的招标文件条款依据: |
采购人代表签字/磋商小组签字 | |
监督员签字 |
项目名称 | 珠江路(莲花路-宿松路)改造工程—地下管线探测 |
供应商名称 | |
磋商范围 | 全部 |
报价(详见备注说明) | 单价: 元/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
总价: 万元(人民币大写) | |
备注说明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项目名称: | 珠江路(莲花路-宿松路)改造工程—地下管线探测 |
供应商名称 | |
磋商范围 | 全部 |
最后报价(详见备注说明) | 单价: 元/平方米(人民币大写)总价: 万元(人民币大写) |
备注说明 | (此处可补充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变动的磋商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
授权代表身份证正面扫描件 | 授权代表身份证反面扫描件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范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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