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丹林镇梨花村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耕文化研学基地建设项目施工+运营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9/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银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女士028-8774989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8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丹林镇梨花村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耕文化研学基地建设项目施工+运营

发布时间:2023-09-07 10:2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丹林镇梨花村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耕文化研学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丹林镇梨花村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耕文化研学基地建设项目施工+运营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丹林镇梨花村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耕文化研学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泸州市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泸江发改投[2022)8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州市江阳区丹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泸州市江阳区丹林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泸州市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泸江发改投[2022)8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江阳区丹林镇梨花村1组 。               

2.3建设规模:改造提升约400㎡农耕文化研学基地。               

2.4招标范围:施工:本工程施工图、补遗书(如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施工内容; 运营:招标人授予运营单位(中标人。中标人是联合体时可以是联合体成员之一,也可以是中标人签约的第三方单位, 下同。)对标的物实施独家全面运营管理的权利,运营单位是本项目负责经营工程全面管理者,招标人向运营单位提供场地,项目由运营单位自负盈亏,中标人向招标人缴纳资产使用费;           

2.5计划工期:施工:180日历天;运营期:20年;

2.6质量要求:施工: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运营:满足行业规范、招标文件、运营合同等要求。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施工单位: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运营单位: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3.1.2业绩要求:

近年(///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近年已完成业绩是指业绩的完成时间在设定的年限内,招标文件不得另行增加“承接并完成”“中标并完成”“开工并完成”等表述。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 (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4)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能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5)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6)联合体牵头单位就项目对招标人承担主要责任,联合体成员单位就项目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911日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https://www.lzsggzy.com/)—“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0810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泸州市江阳区丹林镇人民政府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丹林镇人民政府

邮    编:/

联 系 人:银先生

电    话:0830-3606335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振兴路99号兴普中心A座7楼

邮    编:/

联 系 人:郑女士

电    话:028-87749899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3年09月07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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