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孟村回族自治县城区排水设施改造提升工程补充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5/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1300000782003924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丁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沧州铭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英特0317-3079364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3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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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孟村回族自治县城区排水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M1300000782003924001
招标公告名称: 孟村回族自治县城区排水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M1300000782003924001A019832
原公告内容:

孟村回族自治县城区排水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孟村回族自治县城区排水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已由孟村回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孟发改投资[2023]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孟村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孟村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孟村回族自治县城区排水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2)建设地点:孟村回族自治县城区,管道敷设在团结路(民族街-饶安大街)、民族街(北环路-迎宾大道)、建设大街(北环路-迎宾大道)。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工程规模:本项目为雨污分流工程,主要建设团结路、民族街、建设大街两侧雨污水管道。主要建设内容:项目铺设雨水管全长约16452米,管径d800-dl400,管材选用钢筋混凝土管;铺设污水管全长约11912m,管径 DN500-DN600,管材选用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人行道破除及恢复3180平方米,非机动车道破除及恢复23420平方米,机动车道破除及恢复66640平方米, 罩面115232平方米。(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6)标段划分:4个标段; 一标段:团结路(民族街-百里干沟)排水工程及初期雨水泵站工程;二标段:民族街(北环路-迎宾大道)排水工程;三标段:建设大街(北环路-团结路)排水工程;四标段:建设大街(团结路-迎宾大道)排水工程。(7)质量标准:符合相关专业验评合格标准; (8)工期:18个月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第一标段、二标段、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第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及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投标人为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1)投标单位需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4个标段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的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4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23 09:002023-05-2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6-13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采云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孟村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沧州铭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孟村回族自治县 地址: 沧州市运河区报业大厦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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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丁主任

联系人: 杨英特
电话:

0317-6721456

电话: 0317-307936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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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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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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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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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孟村回族自治县城区排水设施改造提升工程补充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 ,原招标图纸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补充更正公告为准

内容为:

1 原公告日期:2023 5 23 更正公告日期:2023 5 29

2 、对招标图纸进行补充更正。

公告提交单位 (盖章) :沧州铭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 5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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