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大堤潘集段水文化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RB-2023-065
二、项目名称:淮北大堤潘集段水文化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元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左店镇创新社区张岗村民组 22 号
成交金额:施工图预算的98.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淮北大堤潘集段水文化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架河祁集管理所、方沟涵、高皇平圩管理所,三处水文化设计及建设,主要工作内容包含平面设计、效果图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所有货物采购、制作安装等全部工作内容 施工工期:总工期27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7日历天(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提供设计成果初稿,按采购人意见修改后完成设计成果文件定稿),施工工期20日历天 项目经理:陈圣券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证书编号:皖234142054406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大玲(组长)、吴向阳、陈航(业主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磋商文件约定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0.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潜山路新地中心C座17楼1704室,联系电话:15178686617。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淮河河道管理局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质疑材料存在以下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的;
6.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7.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质疑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8.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潘集淮河河道管理局
地 址:潘集区政务新区
联系方式:0554-27918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政务区潜山路333号新地中心C座1704室
联系方式:0551-636342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储工
电 话:0551-63634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