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泸州市纳溪区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第二批)(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泸州市纳溪区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第二批)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泸州市纳溪区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第二批)(项目名称)已由泸州市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泸州市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泸州市纳溪区2024年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第二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泸纳发改行审〔2024〕8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州市纳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永溪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泸州市纳溪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泸纳发改行审〔2024〕8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纳投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泸州市纳溪区;
建设规模:1、改造庭院管道104公里;2、改造立管(含引入管、水平干管)49公里;3、对10925户居民用户的户内管道进行更换及安装燃气自闭阀、家用报警器等安全装置。
总投资额:10091万元;
计划工期:51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清单预算)、设计后续服务工作、施工及后续服务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设计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B类GB1级资质,施工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近年已完成业绩是指业绩的完成时间在设定的年限内,招标文件不得另行增加“承接并完成”“中标并完成”“开工并完成”等表述。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无,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注册专业)(级别)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成员各自提供自身资质范围内的设计或施工业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4日起投标时间截止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https://www.lzsggzy.com),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1-14 09: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永溪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新乐镇大河村4组290号1栋
邮 编:646300
联 系 人:缪先生
电 话:0830-4693509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纳投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永宁街道安富村一社
邮 编:64600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0830-7271715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4年12月23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