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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美兰区教育局关于办理民办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专项风险金结息退还的公告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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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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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7/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海口市民办教育促进和管理办法》《海口市民办教育促进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我局设立民办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专项风险金,并依法严格管理。截止目前,已完成全部民办学校专项风险金本金和部分结息的退款工作,尚有部分民办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未办理结息退还手续(具体单位名称见附件)。
请相关单位举办者持个人身份证和民办幼儿园注销批复(仍未注销单位无需提供)于2024年7月31日前到区教育局申请办理结息退还事宜。
办理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群上路1号美兰区政府办公楼212室;
联系人和电话:吴老师,65314979。
附件:部分民办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未办理结息名单
海口市美兰区教育局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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