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湄洲湾港秀屿港区莆头作业区3#、4#泊位新增物流仓库周边道堆及配套工程项目答疑纪要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2/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湄洲湾港秀屿港区莆头作业区3#、4#泊位新增物流仓库周边道堆及配套工程项目答疑纪要
招标项目编号:E35000000011016610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
1、问:企业近5年〔自招标公告正式发布之日前5~10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酌情设置)内,以交(竣)工验收证书(含质量鉴定意见)上最迟落款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单个合同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港口道路堆场施工业绩;如果单项合同内包含①码头道路工程面积3万平方米(道路铺面结构为联锁块+水泥稳定碎石+级配碎石+中粗砂垫层),②码头堆场工程面积3万平方米(堆场铺面结构为联锁块+水泥稳定碎石+级配碎石+中粗砂垫层),是否可以合并认定为满足本项目业绩要求?
答:可以。
2、问:(1)请问代理只提供了湄洲湾港秀屿港区莆头作业区3#、4#泊位新增物流仓库周边道堆及配套工程(配套工程)(XML)及湄洲湾港秀屿港区莆头作业区3#、4#泊位新增物流仓库周边道堆及配套工程(道路堆场)(XML)的清单,是否提供相对应的造价软件版;(2)投标过程是否需要提供xml格式投标报价清单。(3)本项目是否只有2个XML格式清单,无水运部分工程量清单,如有请代理补充提供。
答:(1)不提供;
(2)投标人需提供xml格式投标报价清单;
(3)湄洲湾港秀屿港区莆头作业区3#、4#泊位新增物流仓库周边道堆及配套工程(道路堆场)(XML)清单的文件格式转换为xls后用Excel软件打开即为水运部分工程量清单。
3、问:港口后方陆域场地平整是否可以认定为这个项目的业绩使用?
答:不可以。
4、问:交工验收证书仅体现堆场是否认为满足业绩要求?
答:可以
本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福建省莆头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海航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0日
招标项目编号:E35000000011016610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
1、问:企业近5年〔自招标公告正式发布之日前5~10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酌情设置)内,以交(竣)工验收证书(含质量鉴定意见)上最迟落款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单个合同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港口道路堆场施工业绩;如果单项合同内包含①码头道路工程面积3万平方米(道路铺面结构为联锁块+水泥稳定碎石+级配碎石+中粗砂垫层),②码头堆场工程面积3万平方米(堆场铺面结构为联锁块+水泥稳定碎石+级配碎石+中粗砂垫层),是否可以合并认定为满足本项目业绩要求?
答:可以。
2、问:(1)请问代理只提供了湄洲湾港秀屿港区莆头作业区3#、4#泊位新增物流仓库周边道堆及配套工程(配套工程)(XML)及湄洲湾港秀屿港区莆头作业区3#、4#泊位新增物流仓库周边道堆及配套工程(道路堆场)(XML)的清单,是否提供相对应的造价软件版;(2)投标过程是否需要提供xml格式投标报价清单。(3)本项目是否只有2个XML格式清单,无水运部分工程量清单,如有请代理补充提供。
答:(1)不提供;
(2)投标人需提供xml格式投标报价清单;
(3)湄洲湾港秀屿港区莆头作业区3#、4#泊位新增物流仓库周边道堆及配套工程(道路堆场)(XML)清单的文件格式转换为xls后用Excel软件打开即为水运部分工程量清单。
3、问:港口后方陆域场地平整是否可以认定为这个项目的业绩使用?
答:不可以。
4、问:交工验收证书仅体现堆场是否认为满足业绩要求?
答:可以
本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福建省莆头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海航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0日
日期:2023-02-10 15:5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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