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驻成都办事处办公楼6、7楼维修改造项目
更正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现对市政府驻成都办事处办公楼6、7楼维修改造项目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作如下更正:
一、将磋商邀请公告及磋商文件里的“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供应商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更正为“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将磋商邀请公告及磋商文件里的“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6月25日至 2024年7月1日(北京时间,下同)”延长至:“ 2024年7月8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三、将磋商邀请公告及磋商文件里的“九、供应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7月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7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参加磋商时间:2024年7月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更正为:“九、供应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7月1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7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参加磋商时间:2024年7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四、将磋商邀请公告及磋商文件里的“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7月5日9点30分在磋商地点开启。”更正为“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7月12日9点30分在磋商地点开启。”
其他内容不变。所有发出资料以本次发出的为准。
采购人:广安市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合纵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