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i1301000075055685001g01
预算金额46664.38万元
招标联系人孟匡林0315-3125793
招标代理机构玉田振兴工程建设管理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丽华0315-6187694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3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唐山市丰润区经济开发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曹雪芹大街管网改造提升及路面恢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编号: I1301000075055685001G01
招标内容:

唐山市丰润区经济开发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曹雪芹大街管网改造提升及路面恢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市丰润区经济开发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曹雪芹大街管网改造提升及路面恢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唐山市丰润区行政审批局以丰审批字[2021]140号、丰审批字[2022]19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丰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市丰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唐山市丰润区经济开发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曹雪芹大街管网改造提升及路面恢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建设地点:唐山市丰润区。
(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东起厂前路西至西外环路,全长约8094.374米。主要内容为调整原有道路横断面,将原有双向四车道优化成双向六车道;拆除原绿化带,并恢复成路面;增加路口车流渠化设计;对新丰路至西外环雨水管网进行改造提升;对建设路至西外环污水管网进行改造提升;对新丰路至厂前路给水管网进行改造提升;对道路、交通进行恢复;对道路两侧绿化进行改造提升,增加路口景观节点。未尽事项详见项目初步设计,以上内容如与初步设计不一致时,以初步设计为准。
(4)计划工期:73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计划开始时间:2023年10月23日,计划竣工时间:2025年10月21日。
(5)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为合格,满足现行规范、标准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为合格,满足现行规范、标准要求。
(6)合同估算价:46664.38万元。
其他说明: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和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投标人编制和上传暗标部分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的暗标编制要求,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已办理CA证书互认平台任一家CA(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文件。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山西吉大CA:400-653-0200;北京CA:400-994-3319;联通CA:0311-85691619;CQCCA:4008199995;CFCA:400-880-9888。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
2.2招标范围:唐山市丰润区经济开发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曹雪芹大街管网改造提升及路面恢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初步设计所含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和保修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图纸变更技术把关、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且施工图纸须达到工程验收要求等相关服务;
(2)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及所用材料设备采购、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全部内容,完成工程保修工作,并配合工程结算等工作;
(3)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确定是承包范围中应该有的,均应由中标人负责提供,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将所需项目补充完整,且不增加招标人费用;
(4)本项目按经批准的建安费进行限额设计施工,根据招标人要求和限额进行设计、组织项目实施,对于超限额情况,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费用并完善项目,招标人不予增加任何费用。
(5)未尽事项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近五年(2018年9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备一项类似项目的“设计+施工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
(1)类似项目指市政公用工程(至少包含道路工程和管网工程)。
(2)业绩是指:
①投标人独立投标时,应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者提供“设计业绩+施工业绩”。
②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须同时提供“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提供)+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提供)”。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各方)财务状况良好
3.1.4信誉要求:①参加投标时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参加投标时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
③参加投标时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④参加投标时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⑤参加投标时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惩戒对象(或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资格。
(2)本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
3.1.6其他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满足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投标人,给予相应的价格得分增加。
3.1.7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①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资格。
②近五年(2018年9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类似的工程指市政公用工程(至少包含道路工程和管网工程)。
③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牵头企业人员担任。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可以为满足要求的同一人,也可以为满足要求的不同的两个人或三个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最多2家。(2)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18 08:30至2023-09-22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供应商如未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并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0-1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唐山市丰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玉田振兴工程建设管理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唐山市丰润区 地址: 玉田县华阁小区D05号
邮编:
064000
邮编: 064100
联系人:
孟匡林
联系人: 刘丽华、王晓晶
电话:
0315-3125793
电话: 0315-6187694
传真:
0315-3125793
传真: 0315-6187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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