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dc-2017081613317855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齐欣
招标代理机构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82537135
公告正文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上竞价项目——成交公告
成交供应商: 北京阳光世博科技有限公司 (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公告时间: 2017-08-21 15:39:25
项目名称: 国家图书馆入侵防御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DC-20170816133178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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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信息
采购单位: 国家图书馆 成交供应商: 北京阳光世博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 齐欣 成交供应商联系人: 北京阳光世博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电话: 88545111 成交供应商电话: 82537135
采购单位邮箱: 成交供应商邮箱: lidongshengde@sina.com
需求公告发布时间: 2017-08-16 14:55:54 收货地点: 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3号国家图书馆
报价截止时间: 2017-08-21 14:55:54 到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到货
纪检监察电话: 88545158
资质要求
售后服务网点: 要求当地有售后服务网点 销售资质需求: 协议供货商
售后上门服务要求: 上门服务年限:3年
上门服务时限:接到报修后12小时
电话技术支持服务响应要求: 7X24小时
免费维保质保期: 3年
踏勘需求
踏勘地点: 踏勘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收货地点: 满足 到货时间: 满足
服务承诺: 1
供应商简介: (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满足要求: (一) 设备硬件要求 标准机架式硬件,支持至少2个万兆接口,实配2个万兆多模模块,支持1路bypass;支持至少4个1000BASE-SX接口,实配4个千兆多模模块,支持2路bypass;另具专用的以太网管理接口。 部署方式:提供多种的部署模式,如旁路侦听模式、在线模式(包括透明模式、路由模式等);支持集中管理和分布部署的需要,并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 (二) 性能参数 采用独立的硬件系统,支持不小于6Gbps的网络吞吐量,支持500万以上的并发连接,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专用安全操作系统,稳定可靠。 (三) 冗余兼容性要求 支持并实现与国家图书馆现有入侵防御系统双机热备冗余。 (四) 入侵防护要求 采用基于状态签名、协议异常、DoS攻击检测、流量异常检测、二层攻击检测等。 能够检测并阻挡多种常用的攻击,如:后门程序攻击、拒绝服务攻击、账号试探性攻击、FTP(文件传输服务)攻击、Netbios攻击、缓冲区溢出攻击、地址欺骗与扫描攻击、邮件服务器攻击、Web服务攻击、特洛伊木马、病毒、蠕虫等。 系统应能够有效抵御SQL注入、僵尸网络等多种常见的应用层安全威胁。 支持IPv6和IPv4双协议栈下的入侵攻击防御。 提供入侵行为和应用软件特征的自定义接口,可根据用户需求定制对其它流量的检测和阻断规则。支持针对不同的网络环境和安全需求,不同部门和网段需求,制定不同的规则和响应方式,实现面向不同对象、不同策略的入侵防护。 (五) 其他管理要求 支持SNMP的v1、v2、v3版本。 支持多种针对攻击的响应方式,如阻断连接、丢弃攻击数据包、SNMP、EMAIL报警等。 具有独立应用程序识别库和攻击检测数据库,支持自定义数据库导入、导出,支持系统规则库手动、自动升级。 支持B/S模式的管理,支持基于Web的图形用户界面,能够以简单、直观的方式显示信息,简化配置、运作和攻击的识别和分析,攻击可以分级报警。 具备实时的日志归并功能,可以根据用户需要,按照告警事件的源/目的IP/MAC地址、事件类型等信息,对告警日志执行归并。 支持实时显示按发生次数累计的攻击事件排名,支持Top10攻击者、Top10被攻击者、Top10事件等统计报表。
报价总金额: 495,600.00
供应商报价详情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投标总价 报价清单
1 北京阳光世博科技有限公司
[协议供货代理商]
495,600.00 查看详情
2 北京佳琦开企科技有限公司
[协议供货代理商]
496,000.00 查看详情
3 北京传奇天地科技有限公司
[协议供货代理商]
496,600.00 查看详情
采购人意见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采购一处网上竞价电话(http://oa.zycg.cn/home/contactus)
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并由采购人确认:
(一)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二)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
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提示:
成交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向我中心综合处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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