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央储备粮厦门直属库有限公司粮食仓储物流项目(监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2/08/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央储备粮厦门直属库有限公司粮食仓储物流项目(监理)
中央储备粮厦门直属库有限公司粮食仓储物流项目(监理)
发布时间:2022-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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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中央储备粮厦门直属库有限公司粮食仓储物流项目(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央储备粮厦门直属库有限公司粮食仓储物流项目(监理)(项目名
称)已由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厦门
市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及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厦海发投备(2021)119号、
中储粮综[2021]244号、中储粮综[2022]7号、中储粮综[2022]139号(批文名称及编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央储备粮厦门直属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其他项
目(资金来源),招标人为中央储备粮厦门直属库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
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沧江路与青礁东路交叉口西北侧。
2.2工程建设规模:(1)生产设施:共建设浅圆仓(建筑主体结构为钢筋混凝
土结构)12座,直径为27m,单仓仓容1万吨;配套建设控制塔(钢筋混凝土结构)一
座;平房仓1座,仓容0.5万吨;设计总仓容12.5万吨。(2)生产附属设施:一站式
服务中心、消防泵房、消防水池、门卫等;(3)总图工程:道路、地坪、水电外网等;
同步建设科技储粮及智能化技术应用设施。项目占地面积26666.345平方米,建筑面
积11218.474平方米。(工程建设规模应当根据现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的“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体现“同类、同等”的特征指标。)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
属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图纸(含设备图纸)所载明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及生产工艺
设备的施工准备期、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和
现场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含生产工艺流程安装、调试、试运行的协调管理服务),
以及生产工艺设备设备采购、竣工结算造价审核、工程档案归档、保修等阶段的相
关工程服务。
2.4建筑安装工程费:暂定按照23306万元(其中土建安装18088万元,自控工艺设
备5218万元,含甲供材料)。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
670号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监理费报价取费范围计算并下
浮30%计取,其中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高程调整系
数为1.0)(有关收费指导意见)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3118055
元(最终结算金额以业主单位审核为准,业主单位审核含业主单位自行审核或委托独
立的第三方。如最终审核结果与合同约定不一致处,监理人不得有异议,且不得以此
向业主和/或委托人索取任何补偿费用)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有关收费指导意见)作为参
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本工程监理责任期自双方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缺陷
责任期满为止,其中缺陷责任期为2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日历天,且不应超过
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
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
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
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
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
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
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
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
http://220.160.52.164: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
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
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中的一般
公共建筑(一般公共建筑、高耸构筑工程、住宅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
燃气热力工程、垃圾处理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等级为二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
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
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
用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一般公共建筑、高耸构筑工程、住宅工程、城市道路工
程、给水排水工程、燃气热力工程、垃圾处理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
等级为二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
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3108:00:00至2022-09-2310:15:00通
过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htt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
子签名系统(最新版本)(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
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
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
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手续。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6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_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ggzyfw.fj.gov.cn、ggzyfw.fujian.gov.cn)和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zyjy.as.xm.gov.cn/)_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_中央储备粮厦门直属库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沧江路100号
邮编:361005
电子邮箱:zclxmk@126.com
电话:13600931530
传真:
联系人:姜小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412079728@qq.com
电话:13685010315
传真:0591-87600347
联系人:_李茂涛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
联系电话:40099969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厦门市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海沧区政府办公大楼附楼三楼
联系电话:0592-658922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0592-2677186、0592-267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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