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2017年粮油公司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甘南州2017年粮油公司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州发改投资[2017]10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临潭县铭鑫宇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临潭县铭鑫宇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甘南州2017年粮油公司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3、建设地点:甘南州合作市市区
4、资金来源:申请国家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
5、工程规模:拟建为5#楼---9#楼,总建筑面积96667.27平方米,住房470套,其中:地下三层建筑面积33792.07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61485.2平方米,地上7#楼1—2部分为幼儿园,部分为住宅,3—12层为住宅,其余各楼1—12层均为住宅,住宅建筑面积58904.61平方米,幼儿园建筑面积2526.61平方米。框架剪力墙结构,共计32台客梯兼消防电梯。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小区内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敷设供水管网500米、排水管网700米、供热管网600米、燃气管道950、道路硬化1000米、绿化800平方米。小区外配套设施,供水管网1000米,排水管网2000米、供暖管网1000米,电气管网800米,天然气管网900米,道路硬化1800米,绿化1800平方米。
6、招标内容:施工图中设计的所有内容(详见施工图)
7、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9月7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9月6日
总工期:73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及以上,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及以上。
2、根据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第十五条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省外企业进入甘肃从事施工活动前应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并在报名有效期内提交《甘肃省省外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并经确认后,方可在我省从事施工活动。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壹级建筑师。(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按预审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必须为鲜章,电子章无效)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无效。)
3、项目机构组成人员:施工员、造价员、质检员、机械员、安全员(由持安全生产考核C证及以上人员担任)均要求具有合格的岗位资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并附近一年(2016年1月至今)社保证明清单(包括职工姓名、缴费序列号、缴费基数等信息)。
4、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具备近三年(指2014年6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的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等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报名结束后,本省建筑企业各投标人自行到行政监管部门开具项目经理有效证件信息屏蔽查询告知单,请于报名结束3日类将信息屏蔽查询告知单和拟派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表送达至代理机构(兰州利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甘南分公司);省外企业须提交《甘肃省省外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逾期未送达者按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处理。
8、投标人在开标前五日内携带《投标申请人资格申请书》两套及相关证件原件、投标资格审查备案通知(大表)到甘南州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省外企业还须提交《甘肃省省外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并将通过审查的备案表及申请书1份送至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科。备案不通过或在开标前未按要求递交备案资料的投标人不予投标,后果自负。(注:投标申请人资格申请书和投标资格审查通知(电子版)请联系我公司获取。投标申请人资格申请书主要内容有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b、资质证书副本;c、取费证副本;d、安全生产许可证;e、开户银行许可证、最新银行资信证明;f、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g、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施工员、造价员、质检员、机械员、安全员的证书,以本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为准;h、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检察院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以及当地人社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其他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日18时00分-2017年8月 6日 18时0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7年8月1日18时00分- 2017年8月6日18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网上报名登记的联系方式、邮箱、投标人投标信息不详的,后果自负。
3、获取网站及方法:请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登录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nggzyjy.com/),进行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4、其他
注: ⑴凡是拟参与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网上进行免费下载标书、投标及报名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⑵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凡是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参加同一个工程项目多个标段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递交,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09 时50 分(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大厅(甘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院内)。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制定地点的投标申请文件,招投标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网址:http://www.gnggzyjy.com)
七、投标保证金:电汇、转账、担保函(网银不予受理)
1、 投标人应于开标前三天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转账到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电汇或转账时必须明确注明该款项是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且写明八位订单号,投标人自行到汇款银行查询该款项是否到账,如出现不到账、退款等问题,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投标人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网银不予受理),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必须与网上报名登记时的名称完全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个人账户或其他机构名称缴纳。
3、投标单位如需办理投标保证金担保事宜的,需经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意后方可办理。
投标保证金金额:贰拾万元整
开户单位: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周街支行
行 号:313821010604
帐 号:66320101 4726 3000 20
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或电汇(从单位基本账户支付,其它账户或方式不予接收)。(注:将投标保证金回执单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1466349335@qq.com,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单。)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潭县铭鑫宇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甘南州合作市人民东街(原牧研所院内)
邮 编:747000
联 系人:穆毅
联系电话:18193104758
招标代理机构:兰州利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甘南分公司
地 址:甘南州水电花苑3号楼A栋一单元一楼1011室
联系人:王琴
联系电话及传真:0941—8210509
十、监督单位:
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科
联系电话:0941-8219819
2017年8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