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淮北银丰铝业有限公司建筑物拆除权和残值及废旧设备处置拍卖交易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0/09/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淮北银丰铝业有限公司建筑物拆除权和残值及废旧设备处置拍卖公告

受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转让方”)的委托,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龙盛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其拥有的淮北银丰铝业有限公司建筑物拆除权和残值及废旧设备处置以拍卖(网络拍卖)的式公开拍卖。

转让方承诺本次拍卖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一、拍卖标的:淮北银丰铝业有限公司建筑物拆除权和残值及废旧设备处置 详见评估报告清单)

序号

拍卖标的

评估值(元)

竞拍保证金

(万元)

履约保证金

1

淮北银丰铝业有限公司建筑物拆除权和残值及废旧设备处置(详见清单)

2972201

100

成交价款的10%

标的位置:位于烈山区原淮北银丰铝业有限公司

二、内部决策、行为批复情况

本次交易行为已经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人民政府同意。

三、拍卖标的评估确认情况

根据安徽智联资产评估事务所[皖智联评字(2020)第89-2]和江苏国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苏国衡淮北咨报字(2020)第008号]出具的《评估报告书》,该评估结果已得到转让方的确认。

四、意向受让方应具备条件及要求

1、意向受让方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

2拍卖成交后,标的物按现状移交,所产生运输费用、安全事故、物品运损等事宜,均由受让方承担。

3转让方不提供拍卖成交价款的发票。(成交价为不含税价)

4转让方与拍卖公司对拍卖标的的描述和评价,均为参考意见。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拍卖标的,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时产生的所有费用及人身安全责任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一旦进入(网络)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转让方与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成交后,工期为30天,在规定时间内将标的拆除清运完毕,(注:如在清运期限内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不能按时拆除的,该停工时间顺延),否则,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受让方所有清运工作,收回剩余标的物,并另行处置。

6受让方应由具有资质的运输公司运输标的物在运输过程中,应符合环保要求、不得超载,运输路线规划应按市容要求行驶

7受让方需严格按照转让方要求施工,严禁拉评估清单以外的物资,否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将承担法律责任。

8在拆除房屋建筑物(含设备)施工过程中,应采用机械拆除作业方式,避免采用人工拆除方式。在建筑物四周应采取防护措施,划定危险区域,做好警戒和警示标志,并确保稳固安全,严禁将建筑垃圾等倾倒在河内。出入口必须安排值班人员,道路保持畅通。同时在拆除施工过程中,做好除尘、除噪措施,如引起周边群体事件和环境污染事件的,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方与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9、拍卖成交后5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汇入(帐户名称: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 号:1305016109024976696;开户行:工行淮北淮海路支行)及履约保证金(成交价款的10%)汇至(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人民政府指定账户),并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合同》。

10、意向受让方须承诺:(1)成交后移交转让标的时,若在拆除过程中遇到特种作业的,须派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如金属焊接切割等专业)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2)拆除、装运过程所有安全管理工作由受让方负责。自拆除标的移交至受让方之日起,拆除标的的看护、拆除、运输、残余物处置过程中如果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转让方提供的《转让合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916日。

六、标的展示及答疑时间

(一)标的展示:2020942020916日;

(二)答疑时间:2020 916日上午9:00时在安徽龙盛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答疑。

七、报名及拍卖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91616时止,报名地点: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520

(二)拍卖时间:2020917(星期四下午15:30

(三)拍卖地点: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价厅(中拍平台)。

八、受让方须知

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91616:00时前持下列文件到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520室办理有关手续:

(一)企事业法人及其他组织申请登记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提供建筑公司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证明

符合竞拍资格的意向受让方足额交纳竞拍保证金100万元。(帐户名称: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 号:1305016109024976696;开户行:工行淮北淮海路支行)

九、联系方式

淮北市帝景大厦5楼

女士 报名咨询电话:0561―3048800、18905618080

淮北市烈山区烈山镇人民政府

安徽龙盛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094

附件一:拍卖规则-.doc

附件二:标的清单.docx

附件三:操作指南.docx

附件四:承诺函.docx

附件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六:退还保证金声明函 (1).docx

附件七出让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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