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政和县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5/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725]fzzhzx[gk]202300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付玉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02
公告正文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725]FZZHZX[GK]2023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政和县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29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修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3-05-09,更正为:2023-05-18。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5-22 09:30:00,更正为:2023-06-02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5-22 09:30:00,更正为:2023-06-02 09:00:00。



1、技术项评分原

1.投标货物的技术响应情况

49.00

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投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对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逐项响应承诺等方面情况进行评分。《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技术和服务要求列表内容应与公开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有关内容保持一致。投标响应应对照招标文件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正、负、无偏离均应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详细列出并说明。评分标准如下: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要求的得49分;标注“▲”符号的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1.56分(共20项,共计31.2分);其他每项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0.05分(共356项,共计17.8分)。(满分49分)

现修改为:

1.投标货物的技术响应情况

49.08

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投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对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逐项响应承诺等方面情况进行评分。《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技术和服务要求”列表内容应与公开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的有关内容保持一致。投标响应应对照招标文件“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正、负、无偏离均应在《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中详细列出并说明。评分标准如下:①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要求”的得49.08分;②标注“▲”符号的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2.9分(共12项,共计34.8分);其他每项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0.04分(共357项,共计14.28以最小一级序号为一项扣分项)。(满分49.08分)

2、技术项评分原

4.设备比对校准工具

3.00

投标人或设备供应商拥有流量校准设备(大小流量计)且通过省级及以上计量测试部门检定/校准的或承诺中标后提供的,得3分。需提供有效的检定/校准报告复印件给予佐证或承诺函,未提供的不得分。

现修改为:

4.设备比对校准工具

1.42

投标人或设备供应商拥有流量校准设备(大小流量计)且通过省级及以上计量测试部门检定/校准的或承诺中标后提供的,得1.42。需提供有效的检定/校准报告复印件给予佐证或承诺函,未提供的不得分。

5.应急预案

1.5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对重大或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至少包括人员车辆、 设备保障等应急保障措施)情况进行评审:保障措施完整、详细、具体合理的得1.5分;保障措施较完整、较详细、较具体合理的得0.5分;保障措施不够完整、不够详细、不够具体合理、未提供的得0分。

3、商务评分项原

4.运行维护的人员

3.00

投标人拟派作为本项目运行维护的人员应具备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国家总站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运维技术与质控要求培训合格证书。10个(含)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得 3分,5 个(含)以上得 2分,2个(含)以上得 1分,少于 2个的不得分。《需提供有效的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现修改为:

4.运行维护的人员

3.00

投标人拟派出负责本项目运维的技术人员持有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运维与质控技术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配备5(含)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得3分,配备4(含)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得2分,配备3(含)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得1分,少于3的不得分。(须提供拟派人员名单(格式自拟)、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交的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4、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第三条商务要求原

6



合同支付方式

1、签订合同后付合同设备款,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5.00%

2、到货后付合同设备款,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5.00%

3、验收合格后付合同设备款,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7



其他

合同支付方式的补充说明:本项目合同设备费与运维费分开支付,(1)合同设备费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付合同设备款的35%;到货后付合同设备款的35%;验收合格后付合同设备款的30%。(2)运维费结算方式:按年度支付运维费。运维期满,仪器正常运行并运营服务满 (根据运维期运维考核达标)后支付。(根据相关考核标准,如需扣除因运营管理不当扣除的费用,按实际金额支付运行管理费)。

现修改为

6



合同支付方式

1、签订合同后付合同设备款,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5.00%

2、设备安装完成后付合同设备款,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5.00%

3、验收合格后付合同设备款,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7



其他

合同支付方式的补充说明:本项目合同设备费与运维费分开支付,(1)合同设备费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付合同设备款的35%;设备安装完成后付合同设备款的35%;验收合格后付合同设备款的30%。(2)运维费结算方式:按年度支付运维费。运维期满,仪器正常运行并运营服务满 (根据运维期运维考核达标)后支付。(根据相关考核标准,如需扣除因运营管理不当扣除的费用,按实际金额支付运行管理费)。

5、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第二条技术和服务要求修改为:详见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17日










名称:南平市政和生态环境局

地址:南平市政和县外洋路65号

联系方式:13859324459

名称: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03-04室)

联系方式:0591-83308660

项目联系人:付玉、叶俊捷、林盛文

电话:0591-83308660


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17日




相关附件:

第五章第二条修改如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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