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250,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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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询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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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00.00 | 1(项) | ¥250,000.00 |
- (1) 一般资质条件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2) 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供应商为分公司的,需具备总公司提供的投标授权书(提供授权书复印件,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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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开始时间:2024-05-24 09:00:0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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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截止时间:2024-05-24 11:00:00(北京)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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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必须上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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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上传说明:
1、供应商线上报名、报价时需上传盖章后的PDF电子文档一份。
2、采购人将以平台的线上资料作为评判依据,供应商纸质响应文件辅助评审。
3、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进行废标处理。
4、线下纸质文件递交:供应商须在询比评审时间前30分钟内提交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一副作为专家评审材料(供应商线下提交的纸质响应文件应与行采家·电子竞采上上传的PDF电子文档一致,如不一致,以行采家·电子竞采上电子文档为准,此条不作符合性审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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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付时间:提供一年的视频监控服务,双方签订《服务起租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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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付地点:北碚缙云山、南岸广阳岛、重庆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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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应包括完成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以及人工费、税金、利润等及其它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因报价估计不足或市场价格波动,一律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均不承担价差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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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合同金额100%的发票,提交付款申请书、项目服务方案,以及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受益人为采购人,保函原件交采购人保存),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100%的合同款。
(二)合同视频监控服务满一年时,采购人组织对成交供应商提交的项目服务成果进行专家验收,验收通过后,采购人退还预付款保函给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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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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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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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市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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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孙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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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3-86366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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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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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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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9188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