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零碳服务区光储联合优化与经济性研究”
科技创新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零碳服务区光储联合优化与经济性研究”科技创新项目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零碳服务区光储联合优化与经济性研究”科技创新项目的批复》(冀高创〔2024〕286号)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零碳服务区光储联合优化与经济性研究”科技创新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冀高建〔2024〕431号) 批复,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 冀交招核字[2024]E035号 ;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燕赵驿行集团太子城服务区、涞水服务区、石家庄东服务区和柏乡服务区。
2.1.2 建设规模:绿色能源系统:安装光伏发电系统总装机容量为3625.98KWp,风力发电系统总装机容量为200KW,风光互补路灯68个,光伏树6台,光伏垃圾桶14个,步行发电道60米,地埋式太阳能人行步道灯100米,运动发电设备10套。
智慧储能系统:储能系统总容量2150KWh。
碳普惠减碳系统:依据碳普惠标准和方法学,对绿色低碳行为进行量化,确定碳普惠减碳量。
林业碳汇系统:种植382株固碳能力高的灌木。
节能改造系统:四个服务区已完成改造,本项目不再考虑改造。
污水处理系统:四个服务区已完成改造,本项目不再考虑改造。
能源管理系统:新建1套能源管理系统,在柏乡服务区、涞水服务区和太子城服务区各新增1套智能硬件;石家庄东服务区利用现有平台。
服务区 | 光伏发电系统(KW) | 风力发电系统(KW) | 风光互补路灯(个) | 储能系统 (KWh) | 林业碳汇系统(株) | 能源管理系统(套) | 绿色能源设施 |
石家庄东服务区 | 1262.22 | 20 | 860 | 130 | 1套能源管理系统。智能硬件新增3套,利旧1套。 | 光伏树6台 | |
涞水服务区 | 624.44 | 14 | 430 | 86 | 光伏垃圾桶14个 | ||
柏乡服务区 | 1065.3 | 16 | 430 | 80 | 步行发电道60米 | ||
太子城服务区 | 674.02 | 200 | 18 | 430 | 86 | 地埋式太阳能人行步道灯100米,运动发电设备10套 | |
合计 | 3625.98 | 200 | 68 | 2150 | 382 |
2.1.3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服务期限为29个月,包括施工期、试运行、缺陷责任期(开工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2个月,试运行阶段监理期3个月、,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
2.1.4质量要求: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1.5安全目标: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零碳服务区光储联合优化与经济性研究”科技创新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试运行阶段、竣(交)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监办”)1个,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驻地办”)/个。本次招标共1个监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 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 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3.1.5 其他要求:
(1)本公告3.4修改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本公告新增3.6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8 月 21 日上午9:00至2024年 8 月 27 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其相关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 10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5.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河北高速燕赵驿行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 | 石家庄高新区中山东路832号澳怡大厦 |
联系人 | : | 李峥 |
电话 | : | 15003215530 |
招标代理 | : | 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 | 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136号石家庄科技中心2号楼22层2201室 |
联系人 | : | 张德祥(项目负责人)、张光磊 |
电话 | : | 18932539796/13229867006
|
电子邮件 | : |
8.说明
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及评审过程执行“双盲”评审政策,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评审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情况下进行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投标人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对于技术标部分采用“盲评”方式评审。
9.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规则与程序
附件3:评标办法前附表
2024年8月 日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近5年(2019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工程竣工或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光伏发电项目监理业绩。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在近一年(2023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曾在光伏发电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违约被逐而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光伏发电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被解除。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力工程)。近5年(2019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工程竣工或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光伏发电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 | 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附件2: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规则与程序
一、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规则
参与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各方当事人(以下简称“各方”)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则:
(一)各方必须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随机抽取活动在招标人的主持下进行,由公证机关对全过程进行公证,招标人做好影像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用于随机抽取的器具由招标人提供;
(四)各方必须严格遵守现场纪律,确保随机抽取活动有序进行;
(五)投标人对随机抽取过程有异议的,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点异议按钮在线提出异议,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作好记录。
二、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程序
(一)确定随机抽取代码球
用抽取器具随机确定抽取代码球一套,作为本次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代码球。
(二)本次招标共设置三种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详见评标办法)。
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编号及代码球,1号球代表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一;2号球代表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二;3号球代表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三。
(三)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现场,将编号1、2、3代码球全部放入随机抽取器具中,由抽取器具随机抽取产生本次招标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四)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需要的系数(如有)。
如果确定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方法二,需要再抽取评标基准价系数K。K值取值范围为0.980、0.985、0.990、0.995、1.000共5个数值。1号球代表K值为0.980;2号球代表K值为0.985;3号球代表K值为0.990;4号球代表K值为0.995;5号球代表K值为1.000。在开标现场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评标基准价系数K,并当场公布。
(五)如果遇到抽取器具发生故障,导致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过程中断时,招标人应及时宣布发生故障之前的随机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结果有效。宣布前任何人不得随意处理抽取器具,并请招标人、公证人员、监督人员三方对故障发生情况进行书面确认。故障排除或更换抽取器具后,招标人应宣布继续后续的抽取程序。
三、随机抽取结果的确认
随机抽取结束后,招标人当场宣布随机抽取结果,抽取结果由招标人代表和公证人员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记录表上用河北CA数字证书进行确认,若投标人未及时在开标记录表上确认,视为该投标人默认抽取结果。
附件:3: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业绩累计金额高的优先。 与本项目施工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参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的,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质量要求、安全目标、监理服务期限、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信息;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前附表第3.4.1条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出分包计划。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备选方案。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服务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一个信封(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技术建议书(暗标)的编制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4款的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总报价等; b.监理服务费用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总报价均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报价中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费报价不低于监理服务总费用的 10 %。 (7)监理服务费用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除外)、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评标价:10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的投标人评标价,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n1个最高评标价和n2个最低评标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评标价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6家时,n1=0,n2=0; 6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10家时,n1=1,n2=1; 10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20家时,n1=2,n2=2; 20家≤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30家时,n1=3,n2=3; 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30家时,n1=4,n2=4。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从下列方法中确定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方法一: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P。 方法二:评标价平均值乘以评标基准价系数K,作为评标基准价P。评标基准价系数K取值范围为0.980、0.985、0.990、0.995、1.000,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三:评标价平均值与投标人报价的中位数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P。 中位数:把所有评标价按高低排序后找出正中间的一个作为中位数。如果评标价为偶数个,取最中间的两个数值的平均值作为中位数。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3.5.1 |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 本条修改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投标人信用情况网页截图内容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复核结果一致。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所附截图与复核结果不一致导致不能满足资格评审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应当及时核查并更新政府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按照投标人提供的验证方式对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进行验证。如投标人未提供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的验证方式,或根据提供的验证方式无法核实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2.2.4 | 评标价 | 10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100,E1=2,E2=1;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评标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