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庐山市]庐山大厦(抗战馆)1处房屋租赁权拍卖
金额
25.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5/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y24jx04011883
预算金额25.8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庐山市]庐山大厦(抗战馆)1处房屋租赁权拍卖
- 【信息时间: 2024-05-07】
项目编号: | JY24JX04011883 | |||||||
项目名称: | 庐山大厦(抗战馆)1处房屋租赁权拍卖 | |||||||
标的名称: | 庐山大厦(抗战馆)1处房屋租赁权拍卖,挂牌价258,000.00元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
资产状况: |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05月07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年05月17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受让意愿人,则自然撤牌。 | |||||||
项目简介: | 标的:庐山大厦(抗战馆)右侧商业用途房地产(门点名称:以名作诗),租赁年限:5年,建筑面积(约):14.5 ㎡,起租价:25.8万元/年,每年租金在上年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2%,竞租保证金:7万元,履约保证金2万元。经营项目:售以名作诗、以名作画文创产品。(备注:1、租金按年支付,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以后每年的租金,以签订本合同月份为准,在每年度(从合同开始之时起计算满一年)结束之前的三个月,乙方应当足额支付下一年度的租金;2、需符合庐山大厦(抗战馆)的管理;3、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如增容扩量,由承租人承担相关费用。)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竞拍采取网络竞价拍卖方式进行。 2、竞拍成功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日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买受人须按本场网络竞拍活动《网络竞拍须知》的约定按期付清拍卖佣金,并在拍卖佣金付清后领取《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 3、竞拍成功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和拒付或拖延支付款项。否则,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拍卖人有权取消其买受人的资格并按《拍卖法》第 39 条规定将拍卖标的再行竞拍,原买受人应支付第一次拍卖中其本人和委托人应当支付的拍卖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额部分由原买受人补足。 4、拍卖标的移交。拍卖标的由委托人负责保管和移交。买受人按期付清应付款项(成交款、拍卖佣金、履约保证金)后,按下列约定办理拍卖标的移交手续: 5、买受人3-5个工作日内付清约定款项后,凭《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及缴款凭证与委托人签定《房屋租赁合同》。 6、委托人在《房屋租赁合同》签定后在文件规定时间内将标的物现状移交给买受人。 7、买受人应及时接管标的,否则,视买受人自动弃权、自动放弃其所交款项(竞拍保证金),标的物由委托人另行处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受让人(买受人)自己承担。 8、网络竞价成交后,须支付履约保证金2万元。 9、网络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需在拍卖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 3-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缴、履约保证金缴纳至委托人指定的账户。 10、网络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当日支付拍卖佣金,佣金为总租赁期限总成交款的 0.5%,缴纳至指定账户。 11、网络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须严格按照委托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要求对标的进行管理,并签署《服务质量承诺书》。 12、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竞租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竞租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租资格,不能参与竞租。网上竞拍活动结束后,出账人凭身份证明和转账单据到市交易中心办理退还手续才能退付以上无效竞租保证金。 13、竞租人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陆网上交易系统参与报价,并应熟悉本次网络竞拍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租人自行负责 14、买受人付清约定的款项后,交易中心凭委托人出具的退款函才会按保证金退付流程2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买受人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成交结果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期满后,交易中心按保证金退付流程2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 15、网络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凭《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与委托方签定《租赁合同》。 16、资产交割后,由委托方和买受人当场签字确认移交后涉及拍卖资产安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安全责任由买受人完全承担。 | |||||||
| 竞租人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企业和有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征信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租活动。 | |||||||
|
|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特别说明:标的经营范围按出租方规定的范围,财产保险费以实际缴纳为准,保单留存在出租方;标的中标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本次拍卖标的物的交付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机构和委托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成交后,所交付标的物的实际面积,均不增减成交价款,以上标的严禁出店(占道)经营、严禁增加经营项目;如果违反相关规定,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退回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竞租人必须充分知晓这一情况,自愿参加竞租并承担相应的竞租风险。 | |||||||
联系方式: | 标的联系人:13879223910 (颜女士) 拍卖公司:13576209055(朱女士) 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服务热线) |
查看操作说明
交易主体登录
拍卖会资料.pdf 网络竞拍公告.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