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共产党永泰县委员会宣传部永泰蛋鸭、李梅系列文化品牌宣推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52.1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2/08/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25]qzscgzxgk[cs]2022001
预算金额52.1万元
招标联系人董扬洁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郑13559417135
标书截止时间2022/08/31
投标截止时间2022/09/05
公告正文

中国共产党永泰县委员会宣传部永泰蛋鸭、李梅系列文化品牌宣推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受中国共产党永泰县委员会宣传部委托,福建中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350125]QZSCGZXGK[CS]2022001、中国共产党永泰县委员会宣传部永泰蛋鸭、李梅系列文化品牌宣推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中国共产党永泰县委员会宣传部永泰蛋鸭、李梅系列文化品牌宣推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9-05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25]QZSCGZXGK[CS]2022001
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永泰县委员会宣传部永泰蛋鸭、李梅系列文化品牌宣推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21000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521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521000元
磋商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0806-广告服务 广告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内容 521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并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描述: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项目,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并按表中要求填写完整,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资格承诺函 描述: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或《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说明:3.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08-24至2022-08-31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09-05 09:3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三盛滨江国际15楼1505 - 福建中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2-09-05 09:30(北京时间)
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三盛滨江国际15楼1505 - 福建中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永泰县委员会宣传部
地 址:福州市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1号
联系方式:董扬洁 0591- 24832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中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泉港区南山南路西侧德惠·财智启航城B2109-2110
联系方式:小郑 135594171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郑
电   话:小郑 13559417135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中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中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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