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乡市城区排水事务中心:2023年城区防涝排渍应急抢险劳务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95.93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4/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项目基本情况:2023年城区防涝排渍应急抢险劳务采购,主要包括汛期城区防涝排渍人工值守、应急车辆保障、排渍泵车处突以及其他相关应急抢险、抢修事务的协助处置。
二、相关标准:
(1)熟知防涝排渍抢险设备功能,按规程熟练操作移动应急抢险泵车、潜水泵、发电机等设备;
(2)正确执行各种安全措施,正确使用和保管各种安全用具,并能进行触电的急救,能够协助处理各种紧急事故;
(3)能正确使用和保管消防器材,能第一时间发现及扑灭火灾;
(4)认真做好工作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执行“三防”制度,做好工作区域室内外,周边环境卫生,保证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工作。
2.2建立人员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工作制度,编制应急响应机制和抢险应急预案等,明确人员配置、人员分工和相关工作职责。
2.3所有人员必须有良好的健康条件(必须经体检合格后方可进采购方工作),有足够能力完成本项工作。(驾驶人员须具备相关资质证书,且证书都在有效期内。)
2.4汛期按照军事化的标准管理,根据应急预案要求轮流值班,项目所有成员须随时待命;
2.5抢险队员在接到抢险指令后,迅速完成集结30分钟赶至抢险现场,要求在30分钟内完成设备安装并开始抽排积水,确保城区渍水点积水能快速排出,确保城区排涝排渍抢险处置及时;
2.6全年不定期进行全员防汛抢险实战演练,并每月进行相应的体能、技能训练,掌握熟练的抢险技能;
2.7完成雨时、汛时应急抢险和市城区防办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三、技术规格:
排水抢险人员清单
*注:1、应急处置抢险按50次暂估,其中考虑8次晚班至24点,考虑4次晚班至次日8点,晚班加班18:00-24:00按1.5工日计算,24:00-8:00按2工日计算;
2、抢险人员工资包含福利、社保、食宿、交通、招聘、管理、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
3、汛期固定抢险人员配置:抢险队长1人、副队长1人、驾驶员10人(持B类驾证)、机电检修员2人、抢险员46人,共计60人。
4、队伍培训:包含队伍应急抢险演练、安全培顺费用。
5、抢险运输车辆使用费按2t载重汽车台班计算(不包含驾驶员),主要工作为应急抢险物资及人员运输;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 交货时间及地点
1.1 交货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1.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中标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工作范围和执行标准,遵照规定时限,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2.中标方自行负责其招聘员工的一切工资、福利;如发生工伤、疾病乃至死亡、事故或触犯法律法规(包括劳动用工制度、发生劳资纠纷等)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中标公司全部负责。
3.中标方必须建立完整的抢险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派遣专人对抢险作业进行实时追踪反馈,确保抢险工作有序开展。针对抢险工作中出现的严重事件及时报告城区排水事务中心,并提交分析报告(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对抢险工作进行综合分析,按时向市城区排水事务中心提交工作报告。
4.培训工作,中标方在项目服务期内组织2次以上抢险人员岗位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计划需报采购方批准。
5.演练工作,中标方应按采购人指定演练科目、内容组织专业人员编写演练方案、演练脚本,确保演练指挥有力、环节流畅、达到规范流程,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的目的。
6.中标方按采购方的任务通知单(指令)增派应急抢险人员,并在3日内办理应急抢险人员派出工日签证,同时每月对应急抢险人员派出工日应急抢险工作费用进行核算。
7.对中标方绩效考核要求(与固定抢险人员费用支付挂钩):具体见《宁乡市城区防涝排渍抢险队日常工作管理考核标准》(附件2)。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季度对抢险人员考核,服务工作须达到实际工作要求,中标方须提供工作总结。
2.排水抢险运行与非计划变更费,按实际发生,提供佐证材料进行验收。
3.中标方须全程接受宁乡市城区排水事务中心考核,包括现场检查、抢险响应检查、抢险完成考核等方式,连续3次考核低于60分,则视为自动取消承担项目资格,采购方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4.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第一次验收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简易程序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七、其他要求:
1、项目服务时间
1.1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1.2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2.结算方法
(1)付款人:宁乡市城区排水事务中心
(2)付款方式:本项目在年度合同服务期内分三次进行支付,第一次支付:项目正式进场开工后支付合同价预付款20%,第二次支付:中标方1月15日前提交合同生效日至12月31日时段应急抢险设施人员服务外包项目验收资料(每月工作总结、考勤记录,抢险处置分析报告(发生)等佐证资料),并出具相关有效票据。采购方根据提交的验收资料,于1月31日前完成该时段验收工作。确认无误后,2月10日前根据实际发生按实支付相应款项;第三次支付:年度合同期满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经采购方确认无误后,根据实际发生按实支付相应款项。
(3)中标方不按期申请结算,采购方有权拒绝支付当期的结算费用。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中标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提供相应服务,中标方负责本项目抢险人员工资、福利、社保、食宿、交通、招聘、管理、税金、利润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方免费提供,采购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详实了解情况、踏勘现场,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5.如采购人遇机构改革调整、重大政策变化或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6.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响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项目基本情况:2023年城区防涝排渍应急抢险劳务采购,主要包括汛期城区防涝排渍人工值守、应急车辆保障、排渍泵车处突以及其他相关应急抢险、抢修事务的协助处置。
二、相关标准:
(1)熟知防涝排渍抢险设备功能,按规程熟练操作移动应急抢险泵车、潜水泵、发电机等设备;
(2)正确执行各种安全措施,正确使用和保管各种安全用具,并能进行触电的急救,能够协助处理各种紧急事故;
(3)能正确使用和保管消防器材,能第一时间发现及扑灭火灾;
(4)认真做好工作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执行“三防”制度,做好工作区域室内外,周边环境卫生,保证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工作。
2.2建立人员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工作制度,编制应急响应机制和抢险应急预案等,明确人员配置、人员分工和相关工作职责。
2.3所有人员必须有良好的健康条件(必须经体检合格后方可进采购方工作),有足够能力完成本项工作。(驾驶人员须具备相关资质证书,且证书都在有效期内。)
2.4汛期按照军事化的标准管理,根据应急预案要求轮流值班,项目所有成员须随时待命;
2.5抢险队员在接到抢险指令后,迅速完成集结30分钟赶至抢险现场,要求在30分钟内完成设备安装并开始抽排积水,确保城区渍水点积水能快速排出,确保城区排涝排渍抢险处置及时;
2.6全年不定期进行全员防汛抢险实战演练,并每月进行相应的体能、技能训练,掌握熟练的抢险技能;
2.7完成雨时、汛时应急抢险和市城区防办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三、技术规格:
排水抢险人员清单
序号 | 项 目 | 单位 | 时间 | 预算单价 | 数量 | 预算总价(元) |
1 | 汛期固定抢险队员 | 1 | 年 | 228.42元/工日 | 60人 | 959364 |
2 | 队伍培训 | 1 | 年 | 1.2万元/年 | 1年 | 12000 |
3 | 抢险运输车辆使用费 | 1 | 年 | 240元/台班 | 10台 | 120000 |
共 计(预算) | 1 | 年 | 1091364元 |
*注:1、应急处置抢险按50次暂估,其中考虑8次晚班至24点,考虑4次晚班至次日8点,晚班加班18:00-24:00按1.5工日计算,24:00-8:00按2工日计算;
2、抢险人员工资包含福利、社保、食宿、交通、招聘、管理、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
3、汛期固定抢险人员配置:抢险队长1人、副队长1人、驾驶员10人(持B类驾证)、机电检修员2人、抢险员46人,共计60人。
4、队伍培训:包含队伍应急抢险演练、安全培顺费用。
5、抢险运输车辆使用费按2t载重汽车台班计算(不包含驾驶员),主要工作为应急抢险物资及人员运输;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 交货时间及地点
1.1 交货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1.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中标方有义务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工作范围和执行标准,遵照规定时限,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2.中标方自行负责其招聘员工的一切工资、福利;如发生工伤、疾病乃至死亡、事故或触犯法律法规(包括劳动用工制度、发生劳资纠纷等)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中标公司全部负责。
3.中标方必须建立完整的抢险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派遣专人对抢险作业进行实时追踪反馈,确保抢险工作有序开展。针对抢险工作中出现的严重事件及时报告城区排水事务中心,并提交分析报告(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对抢险工作进行综合分析,按时向市城区排水事务中心提交工作报告。
4.培训工作,中标方在项目服务期内组织2次以上抢险人员岗位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计划需报采购方批准。
5.演练工作,中标方应按采购人指定演练科目、内容组织专业人员编写演练方案、演练脚本,确保演练指挥有力、环节流畅、达到规范流程,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的目的。
6.中标方按采购方的任务通知单(指令)增派应急抢险人员,并在3日内办理应急抢险人员派出工日签证,同时每月对应急抢险人员派出工日应急抢险工作费用进行核算。
7.对中标方绩效考核要求(与固定抢险人员费用支付挂钩):具体见《宁乡市城区防涝排渍抢险队日常工作管理考核标准》(附件2)。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季度对抢险人员考核,服务工作须达到实际工作要求,中标方须提供工作总结。
2.排水抢险运行与非计划变更费,按实际发生,提供佐证材料进行验收。
3.中标方须全程接受宁乡市城区排水事务中心考核,包括现场检查、抢险响应检查、抢险完成考核等方式,连续3次考核低于60分,则视为自动取消承担项目资格,采购方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4.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第一次验收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简易程序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七、其他要求:
1、项目服务时间
1.1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1.2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2.结算方法
(1)付款人:宁乡市城区排水事务中心
(2)付款方式:本项目在年度合同服务期内分三次进行支付,第一次支付:项目正式进场开工后支付合同价预付款20%,第二次支付:中标方1月15日前提交合同生效日至12月31日时段应急抢险设施人员服务外包项目验收资料(每月工作总结、考勤记录,抢险处置分析报告(发生)等佐证资料),并出具相关有效票据。采购方根据提交的验收资料,于1月31日前完成该时段验收工作。确认无误后,2月10日前根据实际发生按实支付相应款项;第三次支付:年度合同期满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经采购方确认无误后,根据实际发生按实支付相应款项。
(3)中标方不按期申请结算,采购方有权拒绝支付当期的结算费用。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中标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提供相应服务,中标方负责本项目抢险人员工资、福利、社保、食宿、交通、招聘、管理、税金、利润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方免费提供,采购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详实了解情况、踏勘现场,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5.如采购人遇机构改革调整、重大政策变化或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6.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响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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