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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白客专小北关街DN500供水管线排迁工程(深基坑支护设计及风险源专项设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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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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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4/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睿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白客专小北关街DN500供水管线排迁工程(深基坑支护设计及风险源专项设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4-04-17 至 2024-04-23
撰写单位: 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吴睿

   (沈白客专小北关街DN500供水管线排迁工程(深基坑支护设计及风险源专项设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白客专小北关街DN500供水管线排迁工程(深基坑支护设计及风险源专项设计)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03-00033
项目名称:沈白客专小北关街DN500供水管线排迁工程(深基坑支护设计及风险源专项设计)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00,000.00
最高限价(%):5.5
采购需求:查看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小北关街与新开河交汇处,北起新开河北岸,向南横穿新开河河底至南岸,新建DN600钢塑复合管180m,过铁路及新开河采用顶管法施工,顶管距离约129.6m。
本工程拟建两座施工竖井,分别为顶管始发井和接收井。顶管始发井设置于小北关街与新开河交汇北岸,平面内净空尺寸为9.06m×5.56m,井深约13.57m。接收井设置于小北关街与新开河交汇南岸,平面内净空尺寸为7.06m×5.56m,井深约12.83m。始发井及接收井均采用倒挂井壁法施工。顶管井与始发井均近邻既有南北二干线高架桥、人行天桥,基坑与人行天桥桥桩最小净距约2m。既有桥梁桥桩均为摩擦桩,桩径为1.2m。人行天桥采用单桩单柱基础形式。
服务需求:针对沈白高铁新开河段小北关街给水管道排迁工程进行深基坑支护设计及风险源(桥梁)专项设计。根据本工程性质需求,本次岩土工程设计服务内容包括:①现场踏勘,收集分析已有资料,调查周边建筑物情况;②编制岩土设计文件,绘制施工图,提出试验、检测和监测方案;③对涉及既有桥梁区段,提出可行性的保护性措施;④配合施工,解决施工中的设计问题;⑤配合建设单位完成与产权单位的技术沟通与相关评审等工作。
勘察设计周期:30日历日,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
质量要求:质量合格,满足国家、建设单位、产权单位、管理单位指定的工程规范和相关技术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投标人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7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4月23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111号,4号楼1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形式,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沈河区城市建设局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111号
联系方式: 024-24843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
联系方式: 024-66691656
邮箱地址: lnysygcb@163.com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541069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飞、吴睿
电  话: 024-66691656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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