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哈密市伊吾县伊吾河吐葫芦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施工标
金额
2595.00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6505003919000361001
预算金额2595.00元
招标公司伊吾县水管总站
招标联系人廖先生1819979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耿龙祥1313963398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0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06
公告正文
哈密市伊吾县伊吾河吐葫芦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施工标
发布时间:2023-02-1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哈密市伊吾县伊吾河吐葫芦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施工标
( E6505003919000361001)
一、招标条件
本 哈密市伊吾县伊吾河吐葫芦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6505003919000361001)已由哈市水字【2022】157号批准,金来源为 中央资金,其他,本次招标计划总投资额为2595.11为伊吾县水管总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伊吾县
2.项目规模: 改建防洪堤长5.963km,分别是吐葫芦乡段左、右岸防洪堤,拜其尔村段右岸防洪堤。其中吐葫芦乡段左岸防洪堤2.477km,右岸防洪堤1.3km,拜其尔村段防洪堤2.186km,过水路面3处,分水闸1座。该工等别为Ⅳ等,永久性建筑物中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E6505003919000361001001
标段(包)名称: 哈密市伊吾县伊吾河吐葫芦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施工标
招标范围: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改建防洪堤长5.963km,分别是吐葫芦乡段左、右岸防洪堤,拜其尔村段右岸防洪堤。其中吐葫芦乡段左岸防洪堤2.477km,右岸防洪堤1.3km,拜其尔村段防洪堤2.186km,过水路面3处,分水闸1座。该工等别为Ⅳ等,永久性建筑物中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近三年具有至少一项防洪类或河道治理类或渠道类水利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水利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疆外需一级)、B类及以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至少一项防洪类或河道治理类或渠道类水利工程业绩。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单位的资质、业绩及拟投入人员的资格、业绩将以水利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为唯一依据。
2.未纳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自治区水利建设项目投标活动 。
3.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市场主体,不能加投标活动。
4.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2月13日到 2023年03月05日
2.获取方式:请到哈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hmzwfw.com/hamiggzy/index.html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3月06日 10:00
2.递交方法:投标人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至哈密市光明路建设大厦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负一层指定标厅外,还需在哈密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加密的电子版的投标文件(格式为:XJTF)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3月06日 10:00
2.开标方式:电子开评标
3.开标地点:哈密市光明路建设大厦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负一层指定标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2.本次招标采用网上电子招标,拟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办理CA证书,CA证书办理请登录哈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mzwfw.com)->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系统操作手册及CA办理事宜,详阅办事指南。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保证金50.00万元整(¥500000.00元),在缴纳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递交至: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行户名: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户行:工行新疆哈密解放路支行账号:9558833011000051308。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单位根据自身实际自行选择银行电汇、转账、银行保函或出具保险保单。银行电汇、转账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支出(必须从总公司账户支出,分公司账户提交的保证金无效)。保证金凭证:投标单位打款凭证截图加盖公章或由在哈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的本地银行、本地保险公司出具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方为有效证件,其余不予认可。
4.各投标企业的授权委托人参与开标活动,现场请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项目管理班子其他人员无需到场参与开标活动,待后期项目实施阶段实地核查,若发现存在虚假行为的将严肃追责。
2.本次招标采用网上电子招标,拟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办理CA证书,CA证书办理请登录哈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mzwfw.com)->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系统操作手册及CA办理事宜,详阅办事指南。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保证金50.00万元整(¥500000.00元),在缴纳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递交至: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行户名: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户行:工行新疆哈密解放路支行账号:9558833011000051308。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单位根据自身实际自行选择银行电汇、转账、银行保函或出具保险保单。银行电汇、转账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支出(必须从总公司账户支出,分公司账户提交的保证金无效)。保证金凭证:投标单位打款凭证截图加盖公章或由在哈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的本地银行、本地保险公司出具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方为有效证件,其余不予认可。
4.各投标企业的授权委托人参与开标活动,现场请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项目管理班子其他人员无需到场参与开标活动,待后期项目实施阶段实地核查,若发现存在虚假行为的将严肃追责。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哈密市水利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吾县水管总站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于田街110号水利厅集资楼1栋2层商铺 |
联 系 人:廖先生 | 联 系 人:耿龙祥 |
电 话:18199791525 | 电 话:13139633980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3年02月13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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