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湖北冠毓35kV变电站新建工程,已由当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203-420582-04-01-673519”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地方自筹。由当阳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代建方为当阳建投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泓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湖北冠毓35kV变电站新建工程
2.2项目地点:当阳市坝陵化工园
2.3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内容为:2.5G 机架622M光端设备、调度IAD设备、综合配线柜,站内二次设备室内布置调度电话;主变:终期、本期主变均为2台,其中主变容量为(12.5+20)MVA,户内布置;35kV侧:终期、本期均出线1回,出线至罗家河110kV变电站;10kV侧:终期、本期出线10回,本期10kV部分在原有10kV配电室内扩建;拆除丙级防火门、门外坡道及雨棚、防火卷帘门、室内排水沟;新建乙级防火门及室外坡道、雨棚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范围内的设备物资采购、电力安装、系统接入、调试及试运行,负责办理电力报装、工程竣工验收相关手续,质量保修期内发生的任何缺陷的修复等。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电力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且工程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并正式通电,交付招标人使用。
2.8工程安全要求:达到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3投标人须具备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为四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派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7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
拟派本项目的现场施工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8投标人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所有管理人员近6个月(2024年03月~2024年08月)以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分公司缴纳有效)
3.9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或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10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注:招标文件中所涉及投标人证件和拟派人员证件有效期限问题,以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员后,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在服务系统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8月27日20时00分至2024年09月06日20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友情提醒)。
4.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1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7.1本招标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阳市雄风路91号市民之家三楼)开标二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当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评标、定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及信息发布时间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网(http://ggzy.sc.yichang.gov.cn/)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4年08月27日。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当阳建投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当阳市玉阳街道子龙路1号
联 系 人:洪竹
电 话:1322729212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泓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当阳市子龙路1号C座5楼
联 系 人:刘园园
电 话:18671724170